引用文章頭髮[四] (部落格重貼)
聽說有重要的事之前不得理髮,怕被沖到,意味著被修理的意思。
三月底,我們這個單位被砍完之後,我趕緊帶大個到老廣開的理髮店,因為他的頭髮已經長到難以見人。
所謂[難以見人],並不是醜喔,而是太長,把眼睛蓋到,見不到人啦!
而我自從回台灣理了個一百塊錢的頭,滿意得不想變髮型,就一直讓它胡亂長。
老廣的店不貴也不便宜,大個與我連小費總共給了美金三十五元。
這次是我第一次給老廣的小姐剪頭髮,開始的時候還納悶,到底她會不會剪?
大個的要求比較高,所以我請高手替他剪,結果因為等的人太多,所以連洗頭小姐也客串來理頭,而我就被排到小姐的份。
這次洗頭有個奇怪的感覺。
她們的手法好像千篇一律,動作雖靈活,但卻老是替您抓頭皮的某個部位,我真想喊一下,叫她抓別的地方,我頭皮癢的地方她沒抓到哇!
洗髮精就用了兩次,而且用量特大,好像洗髮精不用錢買一樣,然後就是潤髮乳。
就這樣洗了三次,每次都抓同一部位,天哪!
她們做這行的是否都必須跟客人一直講話,打好關係?
而且甚麼都問,從小孩到工作,好像身家調查一樣,沒啥遺漏!
我只是來剪頭髮耶!不是來相親的喔。
萬一穎瀾婆知道還得了!
結果回家後跟穎瀾婆報備,她反而問說,[你是不是臉紅得說不出話來?]
我的臉皮有這麼薄嗎?
提到洗髮精,我就想起,前一陣子聽收音機,有人研究出來,說一個禮拜洗頭兩三次就足夠了!
天哪!我還每天洗頭呢!會不會把頭洗壞了,還是洗笨了呢?
研究指出,以前古時候的人每週都馬洗二到三次,還不是那個洗髮精的公司把廣告做大了,請個美女,長髮飄逸的樣子,在鏡頭前晃動一下,保證大家都要有頭秀髮,就去買洗髮精來每天洗。
我們這些可憐蟲,每天不知道把多少化學品往頭上身上擺,也難怪老是有怪毛病上身。
當然,我不是要各位大大開始不洗頭也不洗澡,清潔習慣還是要啦,只是別用太多的化學品,一切以自然為要。
如果您還未婚,那就別聽我胡說八道,免得找不到老公或老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