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考試篇: 一、Q: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之主辦機關為何? A:自92年7月1日起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已納入考試院「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範疇,考選部為本項考試之主辦機關。 二、Q: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及格者是否具備公務人員資格? A: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其性質非屬一般公職考試,考試及格人員不具備公務人員資格。 三、Q: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何時辦理?應試資格、考試科目及考試方式為何? A:由考選部於前1年訂定並公布次1年考試計畫,其應試資格、考試科目及考試方式,請併同至該部網站查閱(網址:http://wwwc.moex.gov.tw/→中文→年度考試計畫)(同網站→考試法規→專技人員考試法規→「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考試規則」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領隊人員考試規則」)。 四、Q: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其及格成績是否有效期之規定? A: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及格證書無效期之規定。
貳、訓練篇: 一、Q: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及格人員,是否須立即參加當年之職前訓練? A: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係採考訓分離制,考試及格人員可自行斟酌其就業需求,決定何時參加訓練,不必於考試及格當年即參加訓練。 二、Q: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職前訓練之主辦機關為何?本(96)年訓練單位為何? A:(一)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職前訓練之主辦機關為交通部觀光局;該等訓練業務,該局得委託有關團體、學校辦理。 (二)本(96)年交通部觀光局經公開評選委託辦理之訓練單位: 1、導遊人員: 北區:中華民國觀光導遊協會。 中區:私立東海大學。 南區: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東區:花蓮縣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2、領隊人員: 北區:中華民國觀光領隊協會。 中區:私立東海大學。 南區:中華民國觀光領隊協會。 東區:花蓮縣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三、Q: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職前訓練何時開班?訓練方式、時數為何? A:(一)開班方式: 交通部觀光局採全年常態性開班及分日、夜間班規劃訓練期別。 (二)訓練方式: 因訓練課程包含專業知識外,尚有實務課程,交通部觀光局考量訓練品質及學習效果,並依據以往經驗及學員需求及建議等因素,採取室內及室外課程兼施方式辦理,且每期訓練人數以150人為原則,期使新進導遊、領隊人員經密集訓練後,即能具備基本之執業技能。 (三)訓練時數: 1、導遊人員:98節課(每節課50分鐘)。 2、領隊人員:56節課(每節課50分鐘)。 四、Q: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職前訓練之收費規定?費用為多少? A:有關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職前訓練之訓練費用、結業證書等收費,交通部觀光局係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39條、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第7條第5項、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第5條第5項及規費法等相關規定辦理,本(96)年相關收費如下: (一)導遊人員職前訓練費用新台幣5千元(複訓費用新台幣2,500元)、結業證書規費新台幣500元。 (二)領隊人員職前訓練費用新台幣4千元(複訓費用新台幣2千元)、結業證書規費新台幣500元。 五、Q:導遊人員、領隊人員經職前訓練合格後,有無分發工作? A:(一)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僅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證照之資格考試,無涉工作分發或就業輔導。 (二)導遊人員、領隊人員應自行向旅行業應徵,並以下列方式受僱: 1、導遊人員:分專任導遊及特約導遊。 (1)專任導遊指長期受僱於旅行業執行導遊業務之人員。 (2)特約導遊指臨時受僱於旅行業或受政府機關、團體之臨時招請而執行導遊業務之人員。 2、領隊人員:分專任領隊及特約領隊。 (1)專任領隊指受僱於旅行業之職員執行領隊業務者。 (2)特約領隊指臨時受僱於旅行業執行領隊業務者。 六、Q:已取得華(外)語導遊人員執業證,如再參加外語(其他外語)導遊人員考試及格者,是否仍需參加職前訓練? A:經華(外)語導遊人員考試及訓練合格,參加外語(其他外語)導遊人員考試及格者,因考量外語、華語導遊人員職前訓練課程及內容相同,故免再參加職前訓練。 七、Q:已取得華語領隊人員執業證,如再參加外語領隊人員考試及格者,是否仍需參加職前訓練? A:經華語領隊人員考試及訓練合格,參加外語領隊人員考試及格者,因考量華語領隊人員與外語領隊人員帶團執業地區與實務不完全相同,其職前訓練課程係就其實務內容分別辦理,故仍應參加職前訓練,惟其訓練節次,予以減半。 八、Q:已取得外語領隊人員執業證,如再參加其他外語領隊人員考試及格者,是否仍需參加職前訓練? A:經外語領隊人員考試及訓練合格,參加其他外語領隊人員考試及格者,免再參加職前訓練。 九、Q:導遊人員、領隊人員在什麼狀況下需要重行參加職前訓練? A:導遊人員、領隊人員取得結業證書或執業證後連續3年未執行各該業務者,應重行參加職前訓練結業,領取或換領執業證後,始得執行業務。 十、Q:導遊人員、領隊人員重行參加職前訓練,其訓練時數是否得以減少? A:(一)導遊人員重行參加訓練節次減少為49節課(每節課為50分鐘)。 (二)領隊人員重行參加訓練節次減少為28節課(每節課為50分鐘)。
叁、領(繳)證篇: 一、Q:申請導遊人員、領隊人員執業證之要件? A:申請導遊人員、領隊人員執業證應經導遊、領隊人員考試及格,並參加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有關團體、學校舉辦之職前訓練合格,領取結業證書後,始得請領執業證。 二、Q:如何申請(新領或換發)導遊人員、領隊人員執業證?費用多少? A: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及格人員,經職前訓練合格,並領取結業證書後,得依下列方式請領執業證: (一)導遊人員: 1、專任導遊人員:由任職旅行社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 2、特約導遊人員:申請人(個人)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 3、執業證規費:新台幣150元。 4、以郵寄辦理者,請檢附足額郵資之掛號回郵信封。 5、上述申請書、申請流程及應備文件說明之下載,請至本局行政資訊網站:http:// admin.taiwan.net.tw/→旅行業→各項申請表格) (二)領隊人員: 1、專任領隊人員:由任職旅行社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向接受交通部觀光局委辦之中華民國觀光領隊協會申請。 2、特約領隊人員:申請人(個人)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向接受交通部觀光局委辦之中華民國觀光領隊協會申請。 3、執業證規費:新台幣150元。 4、以郵寄辦理者,請檢附足額郵資之掛號回郵信封。 5、上述申請書、申請流程及應備文件說明之下載,請至中華民國觀光領隊協會網站:http://www.atm-roc.net/→領隊執業證校正/換證申請→領隊人員執業證換證辦法→附件下載。 6、中華民國觀光領隊協會接受交通部觀光局委辦期限至96年12月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