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到付款」最安全?消基會:已成網路詐欺集團溫床
2017-05-18 16:15聯合報 記者
陳宛茜╱即時報導
網購族往往以為「貨到付款」最安全,下訂後無須立即付款,只待商品抵達後再付現,避免商品遲未送達的風險。消基會卻指出,惡質網路賣家掌握消費者此一心態,「貨到付款」反成網路詐欺集團溫床。
消基會今天舉行「貨到付款商品不符!宅配業者應啟動退款機制」記者會。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指出,1至4月,消基會已接獲逾200位消費者申訴,他們以「貨到付款」方式支付網路購物商品,拆封後商品不符,卻遍尋不著賣家,宅配業者也不願處理,求助無門。
這200件網購糾紛中,8成都是透過LINE、臉書交易。游開雄表示,消費者應避免使用這些非正規平台交易,以免求償無門。
消基會舉例說,一位陳小姐2月底依臉書粉絲團看到一件西裝外套,賣家於臉書上廣告說,「支持貨到付款!先驗貨,再付款!」她以貨到付款方式付給宅配業者1388元,打開包裹後卻發現衣服嚴重破損,便以email和發送臉書訊息賣家,卻遲無回應。
之後,陳小姐甚至還被賣家踢出社團。氣憤之餘,她想從宅急便寄件人資料上尋找賣家,卻發現寄件人一欄僅有「xx快遞」字樣,並無記載寄件人聯絡資訊。讓她覺得宅配業者協助賣家隱匿資訊、聯合詐騙。
游開雄指出,消基會接到的申訴案例顯示,「貨到付款」儼然成為詐欺集團溫床,惡質賣家掌握消費者心態,紛紛主打貨到付款,再透過宅配業者代收款項的服務,讓消費者先付款、再開箱。
然而,一旦發生商品不符或損毀,宅配業者不會退款、也不會透露賣家(寄件人)資訊;消費者必須自行聯繫賣家退換貨,此時若賣家神隱,靜待宅配業者匯款入帳,即可現金入袋,逃避追索。
游開雄指出,根據法律,宅配業者應為「賣家代理人」。消基會調查,宅配者業者拿到貨款後,這些貨款仍會在業者手上保留一段時間。若收件人及時發現並反映商品內容有誤,宅配業者應有足夠時間退回款項。
消基會呼籲,受託代收貨款之宅配業者應啟動退款機制,當收件人發現商品不符,只要貨款尚未匯給賣家,都應接受辦理退款。
此外,宅配業者應於宅配運送單上,完整、清楚揭露寄件人資料,讓買賣雙方的資訊揭露處於平等位置,降低消費糾紛的發生。游開雄表示,這也是保護宅配業者的方式。
游開雄也提醒消費者,若賣家只提供「貨到付款」的付款方式,必須特別留意,最好先上網搜尋賣家、賣場評價,避免上當。收到宅配商品後,應立刻拆封驗貨,若發生商品不符情況,應立即告知宅配業者要求保留款項。若賣家失聯,則要求宅配業者退回款項。
消基會指出,惡質賣家掌握網購族心態,「貨到付款」反成網路詐欺集團溫床。記者陳宛茜/攝影
消基會指出,惡質賣家掌握網購族心態,「貨到付款」反成網路詐欺集團溫床。記者陳宛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