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3 02:16 聯合報 記者王慧瑛、賴香珊/南投報導
南投縣竹山鎮長黃丹怡遭人向調查站檢舉公器私用,將鎮長公務車交兒子或丈夫使用,縣調站則表示,日前確實接到一封匿名檢舉信,但依目前情資來看,違法事證仍不明確。
竹山鎮長黃丹怡(首排灰衣者)日前被鎮代質詢罰站,近期則被檢舉公器私用。 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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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民眾指稱,鎮長兒子在上班時間未載鎮長,獨自開公務車外出,被發現是跑到雲林縣斗六鎮吃肉圓;此外,也曾在晚間看見鎮長的丈夫駕車外出購物,疑把公務車當私家車,向南投縣調查站檢舉。
對此,南投縣調站表示,確實有民眾匿名檢舉,指控竹山鎮長黃丹怡家人涉嫌開公務車跑私人行程,但初步了解,黃並非將公務車長期交給家人使用,公務與私人行程很難完全切割,目前來看,違法事證仍不明確。
竹山鎮長黃丹怡則回應,平常都是公所司機駕車載她跑公務行程,司機請休才請家人代為當司機;且體恤司機也有家庭,例假日或晚間時段有應酬、活動,會允許司機不用陪同,讓家人協助駕駛,也確保安全。
黃丹怡也提到,若民眾看到家人疑似獨自用公務車,有可能是她在車上,此事造成社會觀感不佳,深感抱歉,會避免再有類似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