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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監委兼職 綠委:未利益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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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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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河名、李光儀、李志德/台北報導】 2009.02.07 02:37 am 
 
監察委員及考試委員兼職情形被批評,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昨天表示,部分監委及試委仍擔任政府部門的諮詢委員、學會理事長,甚至是專業公會的理監事,涉嫌利益衝突,應該迴避。

雖然立委並未點名,但據了解,現任監委尹祚芊被指擔任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現任試委李選原擔任台灣護理學會理事長,都是立委口中「應該迴避」的職務。

李選昨晚表示,台灣護理學會已在一月十六日改選理事長,她已卸任;在她被提名為考試委員後,台灣護理學會就不曾向政府申請補助或計畫。記者嘗試連絡尹祚芊,但截稿前都無法連絡上。

黃淑英表示,監察院是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專業公會的主管機關是行政機關(例如醫師公會的主管機關是衛生署),而行政機關又是監委監察對象,擔任專業公會理監事會有角色衝突,應利益迴益。

至於監委及試委在學校兼課是否適當?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表示,監委與試委都是憲法賦予的職責,應專任較為妥當;立委高志鵬質疑,失業率高居不下之際,行政院都要拚命釋出職缺,但部分監委及試委卻兼課「占位子」,是否合理合情?

考試院秘書長林水吉表示,保障總統提名的政務人員能延續學術生命,是憲法賦予的權利;根據大法官會議解釋,總統提名有任期的政務官,其所衍生的信賴利益應予以保障,因此先前的工作權應予以保障,否則當了考試委員就等於學術生命結束,「誰還願意來?」

新聞幕後》賣書揭密 修法自肥…太超過
 
【聯合報╱記者李光儀】 2009.02.07 02:37 am 
 
民進黨立委批評試、監委員兼課、占缺情況嚴重,雖然保障試監委的工作權是憲法賦予的權限,但長久以來,確實有些試委「太超過」,才會引發社會反彈。

上屆考試委員中,有人寫了本「司法人員暨司法官考試實錄」,書中把出題人員、考試院公文都納入,除了有藉職位之便刺激銷量的嫌疑,更有洩密之虞。這位考試委員被立委揭發之後,還大剌剌的宣稱自己是在整理檔案資料,立委應該表揚他,而不是批評他。

另有位目前已轉戰監委的考試委員,試委任內「著作等身」,相關法學著作因此洛陽紙貴,銷量極佳。這位試委學養不錯,行事也非常低調,外界很難評斷「自利」或「學術研究」的界限。

在「延續學術生命」上,目前法令規定最多借調時間是八年,但也有試委突發奇想,提案將「有任期保障的政務人員」排除在八年限制外,意思就是當試委的不受八年限制。這位試委之前已被借調四年,這次六年試委任期結束就超過現在的「八年大限」,修法恐難脫外界「自肥」的批評。

幸好這個自肥案,後來因為其他試委不願背書,在考試院會遭質疑,提案試委也只好摸鼻子,收回提案。

試委、監委都是極具社會清望的職位,適度的尊重與保障雖屬必要,但是試監委也應自重,不要濫用國家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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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監委員 不宜兼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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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劉韻詩/退休教師(台北市)】 2009.02.07 03:42 am 
 
受不景氣影響,國內具博、碩士學位者呈現高失業率。但有任期保障的考試、監察委員中,卻有多位以借調之名占教授缺;除兼課多領薪之外,還以辦案需求為由,擬修法增加助理及調查人員名額。

監委職掌探求民隱、糾察彈劾不法官員之責,應以清廉風骨自律。如不能盡全心於職務,自己到學校授課,卻要求增加助理、調查人員助其辦案,不但有傷風骨,更有浪費納稅人血汗錢之嫌,實屬不宜。考試委員主導國家考試,若在學校開課,會讓人有利益衝突的聯想,更易遭考試不公平的疑慮及評譏。

考、監委員們實應全職以善盡職責,提升公職人員清廉修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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