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委託公視打造國際影音平台案峰迴路轉,公視總經理才剛以辭職換取前導案在董事會通過,文化部昨天就態度逆轉,宣布終止國際影音平台委託案。文化部長李永得說,雖然公視董事會已通過要做,但為了不傷害公視,此時終止委託案是「愛公視不得不做出的決定」。
20年建立的公媒獨立 「2天踩腳底」
但原本支持國際影音平台案的董事們,等於被文化部出賣,立場變得十分尷尬。公視董事徐瑞希最早質疑此案,附議開臨時會,但因為「看到公視的努力」,臨時改變想法支持本案,沒想到文化部髮夾彎,讓她兩面不是人。
昨天徐瑞希聽聞文化部中止計畫後,立刻辭去董事表達抗議,她形容文化部「說一套做一套」,羞辱董事會決議,踐踏公視公共媒體獨立性,「兩天之內把台灣廿多年建立的公媒獨立踩在腳底」。
文化部「3大劣」掀波
為什麼國際影音平台會掀起這麼大的波瀾?回顧整起事件,文化部在處理此案,有許多問題可以檢討。
第1劣/無視程序正義 破壞公視獨立
首先,文化部在推行國際影音平台時,未顧及程序正義,有便宜行事之嫌。文化部沒有循正常政府招標程序,繞過公視董事會,「交辦」國際影音平台案,不但矮化了公視的地位,也破壞公視獨立自主的地位,讓許多愛護公視的人難以接受。
第2劣/委託案不符宗旨 缺法源依據
其次,公共電視法第1條規定公視的目的是「建立為公眾服務之大眾傳播制度,彌補商業電視之不足;以多元之設計,維護國民表達自由及知之權利,提高文化及教育水準,促進民主社會發展,增進公共福祉。」換言之,公視服務的對象是國內民眾,國際影音平台根本不符合成立宗旨,文化部的委託,缺乏法源依據。
第3劣/預算來源 疑為逃避國會監督
第三,動用行政院第二預備金是否適當,也遭到質疑。公視內部指出,文化部原本要出的預算是6000萬元,但因為使用二備,若超過5000萬,依法要經立法院同意;未免橫生枝節,才改成4500萬。這顯示國際影音平台的預算編列很有問題,動用二備名不正言不順,有逃避國會監督之嫌,為未來埋下爭議的種子。
髮夾彎只為求脫身?滿嘴尊重太諷刺
或許是察覺到問題很多,所以文化部髮夾彎,李永得說,此時講什麼都無濟於事,「最簡單的澄清方式就是不做」。但文化部為求脫身,背叛了支持本案的公視董事與主管,「百分之一百尊重公視董事」的說法,如今看來格外諷刺。
公視接下來還要選董事長,外傳府院高層對董事長都有屬意人選,雙方角力動作頻頻,目前的爭議只是前菜而已。當年力主「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民進黨,執政後卻不斷對媒體伸出黑手,如果蔡政府繼續以媒體為禁臠,類似的醜劇還會不斷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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