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楊德宜、呂開瑞、羅緗綸、游文寶/連線報導】 2008.08.14 02:42 am
苗栗縣政府前環保局長黃宏昌因收受業者回扣,最近三審判決七年六個月定讞,昨天他在桃園縣度假別墅燒炭自殺死亡。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于志旭攝影
苗栗縣政府前環保局長黃宏昌昨天被妻子發現,在桃園縣龍潭鄉度假別墅燒炭自殺死亡,遺書未寫原因。他在環保局長任內涉及貪瀆案,最近被判刑七年六月定讞,並遭到免職,自殺是否和官司有關?警方還要瞭解。
黃宏昌在遺書中說:「千萬不要救我,讓佛陀來接我。」還向鄰居抱歉「我家不是凶宅,我們家發生了不幸,造成大家不便,請大家原諒。」
黃妻說,前天下午一時卅分起,打丈夫的手直沒有人接,覺得不對勁;昨天上午十一時十五分到龍潭鄉民強街度假小套房查看,在車庫發現丈夫的轎車,進入屋裡沒看到人,發現廁所門反鎖,打開門見丈夫仰躺在浴缸內,身體冰冷,脖子、胸腔發紅。
黃妻說,丈夫陳屍廁所的通風口用報紙封住,門縫用毛巾塞住,地上有烤肉架和灰燼,聞到空氣中有燒炭味;還在現場找到遺書,是丈夫的筆跡,日期是八月十二日,遺書最後寫「切記不需將我送醫急救,更不可氣切使我殘喘。」
她告訴警方,丈夫有高血壓、心臟病、痛風等病史,最近一次就醫檢查發現大腦性萎縮、大腸疑似有病變。
黃宏昌(五十八歲)在苗栗縣政府擔任十五年環保局長,環保局八十九年起辦理「苗栗縣加強街道揚塵洗掃計畫」洗街工程,九十一年他涉嫌向曾姓業者索賄,遭檢調約談收押,期間身體健康欠佳,暴瘦十餘公斤,交保後調任縣府參議。最近三審判刑七年六月定讞,縣府七月十三日收到判決書,八月一日將他解職。
黃宏昌住在桃園縣中壢市,昨天大門深鎖,鄰居聽到他自殺消息,不敢置信。鄰居說,黃宏昌和太太邱月榮感情很好,去年二月邱自中壢高商退休,夫妻倆從不提家裡的事,大家都不知道黃有官司。
據中壢市立殯儀館人員說,黃宏昌遺體昨天下午近四時由家屬送來,由於屍體待驗,目前還沒有設立靈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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