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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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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大醜聞 建交秘援經費遭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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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 2008.05.02 02:53 am  
 
金紀玖在劉泰英擔任國民黨投管會主委期間,曾負責黨營營造公司業務,與劉泰英有交誼。
本報資料照片  
 
吳思材不是第一次在我外交事務中扮演角色,1996年他深度介入帛琉總統選舉,搓掉一位候選人。這是當年他在帛琉的留影。
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政府即將交出政權之際,爆發外交超級大醜聞。外交人士透露,由扁政府高層邱義仁牽線,外交部2006年委託中間人金紀玖和吳思材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秘密援助經費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約台幣八億九千四百萬元),結果全遭侵吞。

外交部已經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並將本案送檢調單位偵辦。中央社報導,擁有美國護照的金紀玖去向不明,而吳思材則已被台灣司法單位扣留,正進一步調查中。

中間人 邱義仁介紹的

外交界資深人士指出,這件外交部試圖與巴紐建交的案子,是邱義仁起的頭。邱介紹金紀玖和吳思材給外交部,由兩人居中與巴紐談,並要求三千萬美元秘密經費,其中廿萬美元是金和吳的活動費。

外交部2006年八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建交,並同意存入三千萬美元到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作為給巴國技術援助經費。

雙方約定,金、吳兩人承諾僅在外交部同意及技術援助談判成功後,才能從戶頭提款。兩人也同意,如果外交部提出要求,就必須無條件返還這筆款項。

討鉅款 兩人都拒歸還

同年九月十四日外交部把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匯入金紀玖、吳思材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戶頭。吳通知外交部收到匯款,並寫信給外交部長黃志芳,確認協議條款。

外交部後來決定中止與巴布亞紐幾內亞的談判,並於2006年底向金紀玖、吳思材追討款項。但兩人並未歸還鉅款,於是外交部在新加坡提出訴訟,要求兩人歸還這筆款項,同時支付訴訟費用。

據了解,外交部四月十八日透過呂俊昭律師事務所,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控告金紀玖和吳思材,要求追討屬於中華民國政府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

星法官 裁准凍結資產

為防止金紀玖和吳思材脫產,外交部又於四月廿八日透過律師,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在訴訟開審前,禁止金、吳脫手或處理在新加坡的資產,禁制令適用於他們在新加坡的資產,無論資產是否在他們名下,以及獨立或聯名擁有,承審法官洪素燕已裁准。

禁制令規定他們必須在收到法院命令廿一天內,向外交部委託律師交代在新加坡的資產。

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昨天指出,台灣外交處境艱困,推動秘密外交有其必要,本案現已進入司法程序,且為保護國家利益等實務考量,詳細內情目前不便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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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醜聞案》吳思材 吞了2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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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06.27 03:06 pm

吳思材被查出疑似侵吞了2億元。
報系資料照
檢調追查巴紐醜聞案調查吳思材有關帳戶,查出外交部匯款到新加坡3000萬元美金的假建交款中,吳思材疑侵吞的金額竟超過600萬美金,折合新台幣2億元;吳思材2個月在押期間對資金來源的供述不穩定,檢方決定聲請延押吳思材,再設法突破案情。

前妻開2帳戶 由吳存提

檢調發現,吳思材在台灣至少有6個實際使用的帳戶,其中包括他安排前妻陳子晞開設的兩個帳戶,不過,除了開戶動作外,吳思材都親自辦理存提手續。

針對與犯罪所得明確相關部分,台北地檢署本月中旬已查扣吳思材台北市天母的兩棟房產和凍結帳戶現金共約新台幣1億元,至於新追出可疑的新台幣1億元,檢方還在查證與詐騙外交部匯款的關係,必要時也會進行查扣處置。

吳思材與共犯掮客金紀玖前年12月將新加坡海外聯名帳戶解約,去年1月到4月,密集將300萬美元匯回台灣自己與前妻陳子晞和人頭帳戶,但有關人頭帳戶部分,吳思材屢次被提訊時,都辯稱與犯罪無關,檢方認為吳思材的說法難以採信。

主任檢察官黃謀信上月13、14日取得吳思材授權書,飛往新加坡華僑銀行查證聯名帳戶中資金狀況,由於星國司法採令狀主義,檢方欲解讀吳思材、金紀玖的帳戶明細,必須一關關請星國檢察官幫忙向法院聲請查閱,導致獲函覆速度相當牛步化。

以錢追人 檢方決聲請延押

檢調認為,吳思材在獄中的供述無法讓案情有所突破,由於上月6日聲押吳思材獲准,2個月的押期將屆,上午決定先聲請法院延押吳思材,再繼續以錢追人查證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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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景星 送律師公會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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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6.17 
趙國明/台北報導

     巴紐案被告吳思材所委任的律師徐景星,在開庭中疑似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十六日被台北地檢署函送律師公會調查。

     五月間,檢方就巴紐案開庭時,律師徐景星指稱部分建交款項已由前外交部長黃志芳辦公室參事張強生交給黃志芳。經檢方安排吳思材與徐景星對質後,發現兩人說法不相符,吳思材並當場將徐景星解除委任,檢方也認為徐景星涉嫌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

     台北地檢署指出,依律師法第卅二條第二項規定,「律師對於受委託、指定或囑託之事件,不得有不正當之行為或違反其業務上應盡之義務」。

     此外,律師倫理規範第廿條、第廿三條也有類似規定,律師應協助維持司法尊嚴和正義,同時於執行職務時,不得有故為矇蔽欺罔之行為,亦不得偽造變造證據,教唆偽證或為其他刻意阻礙真實發現之行為。

     檢方表示,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屬律師自治事務,檢察官或法院若發現律師違反倫理規則,可以移送到地方律師公會,相關委員會調查後屬實,依律師法移交律師懲戒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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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吳思材房產 巴紐案追回億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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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榮仁、劉峻谷/台北報導】 2008.06.11 03:01 am
  
台北地檢署清查金援巴紐的鉅款,發現有四百五十萬美元流向吳思材相關帳戶,而非他自承的三百萬美元。部分款項被拿來購置天母地區兩戶房屋;檢方昨天查扣這筆鉅款和房子,總算替外交部追回新台幣約一億三千五百萬元。

外交部預定金援的款項十億元,檢方查出吳思材於去年一月、四月,先後匯一百五十萬美元、三百萬美元回台。其中約兩百五十萬美元存在銀行,另兩百萬美元在北市天母地區購買兩戶房屋,其中一戶是檢方曾搜索過的吳思材小姨子住家。

專案小組昨天凍結吳思材存在銀行的兩筆存款約二百五十萬美元,查扣天母地區的兩戶房屋,並發函士林地政事務所禁止房屋辦理過戶登記。

另外,吳思材被收押前,聲稱在律師事務所附近遭人亮槍恐嚇,刑事局清查通聯紀錄及監視器影像,發現是他自編自導,吳思材也坦承擔心遭暗殺才捏造案情,警方昨天依誣告罪嫌將他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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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 檢方收到新加坡協助查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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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九日電】 2008.06.09 05:21 pm
  
台北地檢署偵辦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費案,承辦檢察官黃謀信帶領檢察事務官於五月十三日前往新加坡,請求當地檢察機關協助,並於翌日返抵台灣。據瞭解,北檢近日已收到新加坡回覆相關資料,至於具體內容及是否要求新加坡協助追查涉案人金紀玖資金流向等資料,北檢則不願說明。

另外,金紀玖日前提供檢方一份手寫八頁的自述書,以及一本一百一十多頁的資金流向資料,強調自己沒有犯罪,也無公務員收到任何回扣。為證明資料屬實,金紀玖五月中旬曾向新加坡相關單位調閱文件。金紀玖委任律師詹漢山今天指出,預計一週內收到回覆文件,未來將送交檢方參考。

  外交部於2006年八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金紀玖、吳思材兩人擔任中間人,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並同意在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由外交部存入三千萬美元,作為向巴布亞紐幾內亞提供技術援助的經費。這筆款項疑遭到侵吞,外交部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北檢也分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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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外長建議涉案官員 暫緩赴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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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08.05.29 03:15 am
  
行政院長劉兆玄昨天首度聽取外交部長歐鴻鍊所提「巴紐案」報告,劉揆裁示,未來對國際援外事務,基於國際社會責任,仍將繼續推動,但應建立管控機制,至於與中國惡性競爭的金援戰則應停止,回歸務實外交本身。

歐鴻鍊首度將巴紐案的來龍去脈,向劉兆玄說清,並建議將涉案官員張強生等人,暫緩外派赴任,以協助調查,劉揆原則同意歐鴻鍊的建議,並要求外交部應繼續追查金紀玖的金錢及去處,莫使人民的權益受損。

劉兆玄昨天下午聽取外交部長歐鴻鍊及陳肇敏的報告。劉兆玄定調,未來外交應定調在務實外交上,不要追求金援外交,與中國大陸惡性競爭。他也說,台灣已進入已開發國家之林,應對國際社會有所回饋,因此,好的實質援助仍應推動,而且要真正能幫得上貧窮國家。至於推動實質援助,包括交通建設、科技發展等,這些都可以做。

歐鴻鍊表示,巴紐案是重要議題,因此,整個過程、細節他都提出來讓劉兆玄了解,劉兆玄對於巴紐案十億元,也要求繼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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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盧秀燕:撥款公文「面報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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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尚毅夫/台北報導】 2008.05.29 03:15 am 
 
立委盧秀燕昨天在財政委員會爆料指出,外交部九十六年的一份關係到匯款金紀玖、吳思材聯名帳戶公文,左下角註記「部長已面報院長」。她說,她查過當時的行政院長是蘇貞昌,檢調應查蘇貞昌是否同意匯款。

盧秀燕說,九十六年九月十四日的公文,非經一般程序,由前外長黃志芳及參事張強生九月十一日簽名,待會計長楊德川對匯款私人帳戶有質疑,再找亞太司長李傳通十四日簽名,楊德川最後補簽。

看過公文的盧秀燕說,更可疑的是在公文左下方有一段手寫註記「部長已面報院長」,據她了解是當時外交部長辦公室主任張功漢的筆跡,但「院長」指誰?是否當時閣揆蘇貞昌?

【記者黃雅詩/台北報導】巴紐案撥款公文上特別註明已「報院」,前外長黃志芳說,他曾向蘇貞昌口頭報告,但外交是總統職權,他僅粗略談到哪些國家可能有建交機會,未觸及詳情,「蘇院長可能根本不記得我提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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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志芳下台 21年資泡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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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08.05.24 03:59 am
  
人事官員昨天表示,文官系統出身的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因巴紐案下台,他雖有廿一年的公務人員年資,但還差四年才能辦退休,但新政府上台後,在巴紐案真相未明前,黃志芳很難有外派或重回外交部的機會,過去的年資形同泡湯。

黃志芳在轉任政務官的最後一個常任職,是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高居十三職等。據了解,在總統大選後,外交部人事部門曾將黃志芳辦理政務官退職或轉任公務員等權益作了分析,但黃志芳當時並未做處理,一直到後來巴紐案出事,又被列被告,現在想要轉回常任文官,或轉任大使與駐外代表,新政府也不可能會接受。

至於施茂林,相關人事官員表示,如果前行政院長張俊雄提總辭前,於辭呈上加註一條但書「請准予辭職,並於辭職後回任檢察官」,即可讓施茂林回到檢察系統,避免爭議發生。

相關官員表示,過去法務部政務次長都有回任檢察系統的前例,這是因為檢察官較為特殊,如前法務部政次謝文定就是依此模式回任檢察官。官員說,政務官回任常任文官的例子更多,如現任經濟部次長謝發達,就是經建會政務副主委轉任,前環保署政務副署長張子敬,也轉常務副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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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 張俊雄逼黃志芳 兩小時內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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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23 
林庭瑤/台北報導

     因巴紐案下台的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原來是在前行政院長張俊雄要求下離職。黃志芳透露,張俊雄當天致電,要他兩個鐘頭內提出辭呈。黃辭呈還沒提出,行政院就先向媒體放消息,讓黃無法與外交部同事話別,留下遺憾。

     黃志芳接受今日出刊的《時報周刊》專訪時表示,外交掮客金紀玖是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介紹,因為金紀玖沒依約將錢匯給台灣,才釀成這件巴紐外交風暴。對於邱是否提供協助?黃說,「邱義仁說他會處理。」是否有孤軍奮鬥感?黃志芳長嘆了一口氣後,點了點頭。

     巴紐案爆發後,張俊雄曾向黃志芳說會力挺他直到五二○,但到了五月六日,張俊雄在接近中午時間,直接打電話給黃志芳說,「邱義仁提出辭呈,立院民進黨團那邊壓力太大,政務官要負責,才能緩解壓力,你也該在下午兩點送上辭呈。」

     黃志芳剛掛上電話,請幕僚代為打辭呈時,行政院竟然已向媒體放出消息,跑馬燈亮出「黃志芳將請辭」。在如此倉促的情況下,安排下午四時在外交部召開辭職記者會,讓黃志芳有一種「被人整」的感覺。

     黃志芳說,最大的遺憾是,這個通知十分倉促,當天就要離開外交部,工作兩年多有許多戰友,「幾個鐘頭內說走就走,沒有機會感謝同仁,也沒有機會好好道別,心裡非常難過。」

     接受專訪不顧黃志芳的勸阻,夫人丁熟昀更說「我恨死了!」她認為整件事背後有政治力操作,被牽扯到貪瀆案,丁熟昀更氣說:「我們可以窮,但不能髒,我們可以死,但要活得乾淨,這是我們的原則。」

     歷經巴紐外交醜聞案後,黃志芳在「志芳的心靈小站」部落格中,有感而發寫了一篇文章「巴紐風暴與貝多芬第九號交響曲」,副標題是「選擇了一條最痛苦但最光明磊落的路」,表述他的心路歷程。

     黃志芳說,「處理巴紐案,我選擇了一條最痛苦、首當其衝、千夫所指,但是我認為最光明磊落的路來走,就是交由司法處理。短期內這對國家形象會有傷害,但長期而言,這種做法對國家絕對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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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黃志芳:選最痛苦但光明磊落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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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二十三日電】 2008.05.23 10:19 am
  
時報週刊報導,因巴紐案下台的前外交部長黃志芳,是在前行政院長張俊雄要求兩個小時內離職。黃志芳今天低調不回應。不過,二十日新舊政府交接當天,黃志芳在部落格發表對巴紐案的感受,以「選擇了一條最痛苦但最光明磊落的路」,表述自己的心境。

黃志芳在「志芳的心靈小站」部落格中,寫了一篇「巴紐風暴與貝多芬第九號交響曲」的文章,還上傳一張五月六日他請辭部長離開外交部的照片,這篇文章的內容主要敘及他小時候在台南仰望星空,心裡想著長大後要做什麼?沒想到當上了外交部長,這是他畢生最光榮的事。

黃志芳寫道,「處理巴紐案,我選擇了一條最痛苦、首當其衝、千夫所指,但是我認為最光明磊落的路來走,就是交由司法處理。短期內這對國家形象會有傷害,但長期而言,這種做法對國家絕對是正確的。」

黃志芳說,這段期間家人與他一起飽受煎熬折磨,「我必須承擔我應負的責任,不會有怨言」,「我已一無所有,只有最愛我的家人」,他須冷靜面對司法,也希望司法早日偵結,還他清白。

外交部2006年八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協助推動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並同意在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由外交部存入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作為向巴布亞紐幾內亞提供技術援助的經費,但這筆款項遭到侵吞,外交部已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北檢也分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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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紀玖列經濟逃犯 台美緝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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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8.05.22 05:05 am
  
調查局昨天針對巴紐案召開「追緝外逃經濟罪犯協調小組」會議,將外交掮客金紀玖提列為外逃罪犯,緝逃小組將與美方協調聯繫,希望儘速將金紀玖緝返歸案。

調查局接獲情資指出,金紀玖的妻子劉淑慎有七兄弟,都在日本工作或定居,部分兄弟在千葉縣開設診所;金紀玖逃往日本時曾與幾名妻舅聯繫,辦案人員懷疑他可能將巴紐案部分佣金匯往日本。

金紀玖在台律師詹漢山表示,金紀玖已答應提供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對帳單,讓檢方清查十億元資金流向;由於對帳單必須由本人領取或授權他人代領,金還在與律師協商要以何種方式取得對帳單。

調查局表示,金紀玖今年四月底從大陸進入日本後,轉往加拿大藏匿,五月三日進入美國加州南部,目前滯留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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