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朱淑娟/台北報導】 2008.03.20 04:30 am
三座核電廠是否延役還爭議未解,環保署昨天搶先通過核一廠擴建核廢料乾式貯存設施環評初審。學者表示,此案一旦通過,形同提前宣告核一廠確定延役。
初審通過後還需再舉行環評大會確認,北縣府昨天表示將在環評大會時阻擋核一、二廠延役。
核電廠運轉已卅年,台電評估核一廠水池民國九十九年將滿,提案另蓋乾式貯存場。此案從民國九十四年至今,歷經九度審查,昨天才初審通過。
環評過程中,居民指原能會不願公布乾式貯存場核安審核過程,但環評委員認為,環評通過的前提是「原能會就核安審查可以接受、核一廠有效運轉四十年」。
環保聯盟前會長陳椒華表示,環評委員太不負責任,環評審查就是要審開發案對環境的衝擊,如今只憑原能會一句「可以接受」就通過環評,能給民眾什麼保證?
來自金山、石門、三芝鄉約三百位居民在場外抗議。金山鄉長梁玉雪說,乾式貯存場距離最近住戶才一百公尺,台電未提出安全保障,跟居民的溝通也是「雞同鴨講」,草率通過環評對居民不公平。台電則保證,核安絕對沒有問題。
北縣環保局科長鄭惠芬指出,台電使用障眼法,先送一個規模不大的乾式貯存場來審,讓個案看起來很小,但此案牽動多方,包括核一是否延役、有了期中貯存場核廢是否要永遠放在北縣,台電都沒承諾。
據了解,台電是以書面回答,蓋乾式貯存場是為了讓核一廠繼續發電到「執照效期屆滿為止」。
前環評委員、台大大氣系教授徐光蓉表示,核廢料從水池中吊起來轉存到乾式貯存場,有核安風險不能貿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