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2007.12.18張孝義/台北報導
瑞典名牌斯堪尼亞(SCANIA)遊覽車、拖車頭國內代理商福方集團,因香港BVI福方公司的可轉換公司債投資失利,為免遭波及,台灣福方負責人楊崑山、楊健男父子,千方百計掏空台灣福方公司,台北地檢署依詐欺破產、背信等罪嫌,將楊氏父子等8名被告提起公訴。
檢察官認為,楊健男為使楊氏家族繼續掌控斯堪尼亞在台代理權,極盡手段隱匿福方公司資產並掏空BVI福方台灣分公司資產,使這兩家公司資產遽減,幾近空殼,嚴重影響投資人權益,因此具體求刑4年6月。
此外,福方的法律顧問謝聰文身為律師,竟撰擬不實債務互抵協議書等手法,協助楊健男等人隱匿及掏空行為,也遭求處徒刑4年。
福方公司早在民國70年間,就取得斯堪尼亞汽車的在台銷售業務,82年9月間,又取得香港代理權,於是成立福方香港分公司,最後成立控股公司,設立BVI福方公司,再百分之百投資設立BVI福方台灣分公司及福方汽車公司,從事斯堪尼亞車系的銷售及維修。
90年7月間,福方控股公司在香港掛牌上市,並與Nexgen公司簽約,以可轉換公司債的方式,由福方、Nexgen及另一家Ever Wealth公司達成三方控股,由Nexgen提供一千萬美元給Ever Wealth公司,並收取半年十萬美元的利息。
雙方合約規定,如果福方控股公司的股價下跌,則需補足差額到信託帳戶。不料,福方控股公司的股價大跌,發生擔保成數不足的巨額虧損,Nexgen為確保債權,於是向香港高等法院聲請宣告福方公司香港分公司破產,同時到台灣追債。
楊崑山等人為避免法律追償,連續以假交易及「債權債務互抵協議書」等方式,隱匿福方公司台灣資產,並稀釋BVI福方公司的股權,使楊氏家族仍能掌控BVI福方公司的經營主導權,同時製造第3人善意取得股權的形式,規避債權人追討。
此外,楊崑山等人還以福山汽車名義另外開設銀行帳戶,讓不知情的客戶將帳款匯入新帳戶,藉以詐欺本屬於福方公司的應收帳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