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何蕙安/台北報導】 2007.09.01 04:49 am
漢昌科技董事長陳裕豐、王蓓一夫婦因為涉嫌掏空公司高達2,286萬餘美元,昨(31)日上午遭台北地院判處11年二個月與二年十個月有期徒刑,兩人犯罪所得2,286萬餘美元,也將全部沒收。
漢昌科技與聯旭科技董事長陳裕豐,擔任漢昌董事與副總經理的妻子王蓓一,涉嫌從85年12月開始,為了增加投資大眾的投資意願,與財務長蔡文忠共同虛造財務報表,蔡也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
根據檢方的調查,陳裕豐等人先是85年在財務報表中謊稱與俄羅斯VNIISIMS公司有技術合作,欺騙投資人入股;89年以虛設的漢欣公司向VNIISIMS公司下單購買設備,膨脹進貨價格,賺取其中差價高達2,286萬餘美元。
此外,陳裕豐還虛報營業額,使中信銀等銀行誤以為漢昌科技獲利高ˋ前景好,不停撥款給漢昌,讓陳等人「借新還舊」,共詐貸4.6億餘元,並以援助子公司為由,陸續挪用公司資金高達2.3億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