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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檢舉 一人包辦3700件
2006/10/23 22:53 瀏覽13,064|回應10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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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吳佩玲、黃宏璣/連線報導】 2006.10.23 03:30 am
 
農委會為鼓勵民眾檢舉農地違規使用,三年前將檢舉獎金從每筆三千調漲為五千元,最近政策急轉彎,獎勵金降回原價,還訂額度門檻;農委會政策轉變,與幾乎統包所有檢舉案的黃姓檢舉達人有關。

去年全台各地檢舉案總共只有五百多件,最近四個月來暴增為三千九百多件,其中黃姓達人幾乎就包辦了九成五,他個人四個月的「業績」,已是全台去年總和的七倍。

目前各縣市農政單位正會同鄉鎮公所經辦人員複查黃姓達人的檢舉案,如確定都是違規使用,合計各縣市政府要發給他至少一千九百多萬元的檢舉獎勵金。

據了解,黃姓檢舉達人的每件檢舉案,都附上違規使用農地照片、地籍圖、地籍謄本。奇怪的是,他戶籍設在高雄縣,卻能「一網打盡」全台違規使用的農地,各縣市農政單位除了佩服他「神通廣大」,也懷疑幕後有集團在操作,而他只是個人頭罷了。

桃園縣農發局長陳麗玲表示,農地違規使用檢舉獎勵辦法八十九年通過,檢舉獎勵金每案三千元。但法案頒行以來乏人問津,各縣市檢舉案多為個位數,甚至掛零,農委會因此在九十二年五月修法,把獎勵金調高為每案五千元。

農委會調高檢舉獎金後,檢舉案並未明顯成長,桃園、台南市、嘉義縣市去年均掛零,今年六月前檢舉案也屈指可數,六月以後暴增。桃園縣從零增至四百多件,高雄縣也有四百多件,台北縣最多,達一千一百多件,其中黃姓達人個人就包了一千件。

陳麗玲表示,本來以為只是單一現象,因檢舉人幾乎都是同一人,都使用同一郵政信箱通訊。由於以往無人檢舉,獎金「從缺未編」,如今突然冒出數百件檢舉案,她要求承辦人問農委會該怎麼辦,才知道不只桃園縣,而是全台各縣市檢舉案都暴增。

農委會擔心農地違規使用獎勵辦法遭人利用,上月底緊急召集各縣市開會,日前函文各縣市修正獎勵辦法,檢舉獎金由每案五千元降回三千元,並增列同一檢舉人年度獎勵金不得超過六萬元上限。

據了解,這些檢舉案最後仍須鄉鎮市公所現地查核,但鄉鎮市公所人力有限,一口氣多出數百件檢舉案,單是查核地籍、地號、現況就忙翻了。

雲林縣去年檢舉案掛零,五月以後暴增為一百廿九件,農業局一名官員說,「這麼多的檢舉案,一年可能都查不完」。

【2006/10/2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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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檢舉獎勵的制度精神
2006/10/28 14:40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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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8  【民生報社評】

農委會為了鼓勵民眾檢舉農地違規使用,三年前將檢舉獎金從每筆三千元調漲為五千元,最近卻又將獎金降回,並訂出額度門檻。農委會的政策轉變,主因在於最近幾個月檢舉案暴增,而高雄縣一位檢舉人包辦了其中九成以上,檢舉農地遍及全台,把基層承辦員累得馬仰人翻,農委會甚至懷疑他背後有集團操控。

農委會處理這件事的態度顯然有待斟酌,既高估了各縣市辦理農地違規使用案件的效率,也低估了民眾檢舉的能力,才會導致政策出爾反爾。農委會既然訂出獎勵辦法,只要民眾檢舉屬實,即應發給獎金,與檢舉人是誰何干?縱使有集團在從事農地違規使用的檢舉作業,違法嗎?制訂檢舉辦法的意義到底何在?

政府藉獎金鼓勵民眾檢舉違規,農地使用不是唯一標的。財政部查緝違規菸酒、環保署查緝車輛排放空氣汙染物、衛生署查緝違規食品及健康食品,以及新聞局查緝有線系統的不法播送等,都設有民眾檢舉獎金。各縣市藉獎金鼓勵民眾檢舉的措施更多,台北市甚至訂有獎金鼓勵利用相機檢舉不清狗大便的狗主人。

用獎金來吸引民眾檢舉,協助政府部門查緝違規行為,這種作法在許多國家已行之有年。民眾的違規行為往往抓不勝抓,譬如高速公路上幾乎隨時可見到違規的駕駛人,對一般用路人的安全構成嚴重威脅,但政府卻不可能無限制擴充執法人力;藉獎金鼓勵全民動員,共同監督社會的每個角落,是可行的變通辦法。

任何檢舉案只要查證屬實,政府可對檢舉對象罰款,而獎金事實上只占罰款的一小部分,農委會卻要針對獎金動手腳,未免可笑。假使查緝農地違規使用的作法有不妥,農委會應該設法修改的是農地使用辦法,而不是檢舉獎勵辦法。既然會訂出獎勵辦法,政府不是應該鼓勵民眾積極檢舉嗎?豈有橫加限制的道理!

【2006/10/28 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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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達人公義的黑臉
2006/10/25 20:27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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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5 中國時報 邱傑/桃園大園(畫家)

我們應該以何種眼光來看「檢舉達人」呢?我非常厭惡連日媒體以幾近鄙夷嘲諷的口吻來形容那位檢舉了三千多件違規使用農地的人。

違規使用農地必須處罰,定了處罰及檢舉規則,用意即在遏止違規,鼓勵檢舉。如今有人出面檢舉,政府單位感謝都來不及,卻向媒體抱怨檢舉案太多,「害」他們辦不完,而媒體似也推波助瀾,幫著公務員有意無意揶揄嘲辱那位檢舉者,這簡直是顛倒了是非黑白,以後還有誰願意出面檢舉?一旦人民不願協助政府檢舉不法,公務單位是不是從此樂得輕鬆自在?官、民同步同心排拒查處違規違法,那還要什麼農地管理政策?甘脆全面開放土地自由使用算了。

也許有很多人和我一樣,不喜歡或是不敢當一個挺身而出的檢舉人,只能看著這個社會上越來越多的非法事件,少年兒童買菸買酒、街坊聚賭搞六合彩、遍地違章建築、滿山濫墾濫伐濫栽濫葬、工廠排洩污水毒煙、…如果人人都只顧明哲保身,這個社會還有什麼公理公義?檢舉人甘冒種種困擾和壓力出來捍衛社會正義,督促或協助政府有效執法,卻還落得媒體非議,真是公道何在?

我建議蘇貞昌院長拿出魄力,要求相關單位加派人手,努力查辦這些檢舉案,速速懲處非法,核頒獎金,假使「檢舉達人」同意,頒獎典禮應請蘇院長親出主持,公開頒獎,以表彰政府對檢舉者的鼓勵和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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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商鞅也哭泣
2006/10/25 19:42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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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楊湘鈞】 2006.10.25 03:57 am 
 
史記商君列傳記載:秦孝公用商鞅變法,法令雖初具,但該如何使人民信服?

商鞅想了個辦法,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公告如果有人將之搬置到北門,便給十金。人民覺得「那有這款好康」,沒人願搬。商鞅便再下令:「能搬木者給五十金。」有一人想不過耗點力氣試試也無妨,便搬木至北門,果然得到五十金。從此秦國法令貫徹,國力大興。

學習政法乃至從政者,應該都知道、也必須知道這個故事,因為讓人民樂於依法行事,才是法治的根本。但從農委會政策轉彎,將檢舉農地違規獎金從五千元調降至三千元,並限制同一人一年不能超過六萬元來看,政府顯然只見秋毫不見輿薪。

會出現一人檢舉三千七百件、圖領近兩千萬元獎金的「檢舉達人」,即使背後疑有集團操作,為當初立法始料未及;但政府首先應自問的是:就算全民都是檢舉達人,有什麼關係?絕不該是當下反悔,率爾改立規定「限制」人民檢舉不法。

依據法律,必須「確定是違規使用」,才會發給獎金;在此同時,政府亦可對違規者處六至卅萬元罰鍰。換言之,檢舉案愈多,政府收入愈多,更可有效遏制農地違規使用,受益的是全民,實不知有限制檢舉的必要。

更何況,如果檢舉案都查證屬實,正好說明台灣農地已被違法濫用到無以復加的地步。如此一來,更應提高檢舉獎金鼓勵全民檢舉,政府怎麼反而逆向操作?

說穿了,真正的問題恐怕是政府人力不足,無力處理那麼多檢舉案。但這也更教人納悶:一個檢舉達人(就算是集團也罷)的辦事效率,竟然比「大有為」的政府還強。這實在何其諷刺!

發獎金鼓勵人民檢舉不法,目的在幫政府「補鍋」,有人檢舉,政府高興都來不及了;何況檢舉人還得冒著被恐嚇、打殺的危險。現在,政府施政不僅違逆法理,更可能將失信於民。只怕商鞅地下有知,真會哭泣哩!

【2006/10/2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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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失職 怪檢舉達人!
2006/10/25 19:33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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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童文龍/公(北縣永和)】 2006.10.25 03:57 am 
 
高縣大樹鄉黃姓鄉民檢舉全台三千多件農地違規案件,凸顯政府的無力與無能。

農地違規使用檢舉獎勵辦法係依據農業發展條例訂定,細究該辦法訂有檢舉人同意公開表揚者,對其檢舉資料可以不加保密,當然要接受公開表揚,一定是檢舉案件忒多,對農地維護有顯著貢獻者,黃姓鄉民當然受之無愧,顯見該辦法訂定之初,就有預見職業檢舉人的可能。

該辦法對於檢舉人的優厚措施,少見於其他檢舉辦法,比如對於檢舉人在稽查單位未發現前都可以提出檢舉,而在主管機關查證屬實並經裁罰有案者,不待檢舉人提出請求,就要給與檢舉獎金,同時受理檢舉之機關,對於檢舉人之姓名、住所、居所等身分資料應嚴予保密。其檢舉書、筆錄或其他應保密的資料應妥善保管。如有洩密情事,不論故意或過失均應追究責任,並依法議處,對於檢舉人的保護可謂有過之而無不及。

要領毒品檢舉獎金的檢舉案,可能還要防範黑道報復,而且毒品都在暗處,除非有內線,否則檢舉不易。但農地違規使用,是攤在陽光下,而且對象是老農,風險當然小很多,身處經濟不景氣的時代,何嘗不是生財之道,農業主管機關不思失職,卻責怪起檢舉達人,理非怪哉!

【2006/10/2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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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農地違建》黃姓檢舉達人 曾是調查員
2006/10/24 14:19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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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紀青/高雄縣報導】 2006.10.24 03:16 am  
 
黃姓檢舉達人的父親「阿盤伯」不願面對鏡頭,他說兒子做什麼,他都不知道。
記者王紀青/攝影

包辦全台三千七百件農地違規檢舉案件的黃姓男子,現年五十歲、曾任調查員,由於連老家高縣大樹鄉小坪村民也檢舉,令村民難以接受,但高雄縣政府農業局官員肯定他的做法。

記者昨天傍晚找到黃家,坐在屋前的黃父不太願意談兒子,他說:「他的事我沒在管,我什麼都不知道。」

黃姓檢舉達人的舊識說,黃姓男子原本是調查員,十年前離職,一直未再工作,可能過去調查員的「專業背景」,知道檢舉農地違規使用有高額獎金可拿,乾脆以檢舉為業。

看著黃姓檢舉達人長大的一名老婦說,黃姓男子老婆娘家家境優渥,生了一對兒女,已十幾歲,一家人並未與父母同住,也很少回家;約十年前,黃姓男子突然一個人回到老家,稱辭去調查員的工作,要到泰國幫忙親戚種荔枝,那時大家都覺得很奇怪。

老婦表示,後來鄰居們耳聞黃姓男子與老婆離婚,一雙兒女跟著媽媽;黃姓男子回老家深居簡出,偶爾才看到他出門,可能在別地也有住處。

黃姓檢舉達人檢舉老家兩件農地違規使用案件,一件在農地上建中藥加工廠,另一件在農地建螺絲帽加工廠。村民說,兩家工廠多少提供村民一點就業機會,沒有汙染問題,「為何連自己故鄉都要檢舉?」

高雄縣農業局副局長柯尚余認為,既然設立檢舉獎金制度,就是要鼓勵民眾勇於檢舉,黃姓檢舉達人是對的。

【2006/10/2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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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農地違建》用自然人憑證 下載地籍謄本
2006/10/24 14:18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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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地方中心記者/連線報導】 2006.10.24 03:16 am 
 
全國農地違規檢舉案暴增近四千件,許多人訝異檢舉人備齊資料的「通天本領」,不過懂得檢索政府資料庫的人士說,這是內政部地政司「自然人憑證」所開的方便之門。

內政部地政司九十二年十月推出「地政電腦整合系統與電子閘門」,各縣市民眾只要上網申請,即可取得任何一筆土地的地籍謄本,以及土地買賣與是否設定抵押的相關資料。

內政部地政司去年初調整作業,將這套系統採取二級管制,隱密的個人與所有權資料列為第一類資料管制;若只是要下載粗略的地籍謄本,即使非土地所有權人,只要有自然人憑證,輸入地號或門牌,就可以下載。

農業發展局與鄉鎮市公所人員說,他們所接到的農地違規檢舉信,信中有土地的地段地號、地籍圖與地籍謄本,而且地籍圖與土地謄本都是用電腦列印的,讓他們馬上聯想到是自然人憑證所開的方便之門。

農地違規使用檢舉案件暴增,也讓各縣市政府一時難以消化,完成查核件數不高。

桃園縣今年檢舉案暴增達四百十八件,縣政府移交鄉鎮市公所清查。蘆竹鄉公所洪姓承辦員花了兩個月時間清查,查核廿多件全都是違建;他說,「黃姓檢舉人檢舉正確率達百分之百」。

初步統計,桃園鄉鎮市公所已清出近六十件確有違規,目前只有三件被以違反區域計畫法,處分八至十五萬元不等罰鍰。

高雄縣農業局今年也接獲四百多件檢舉。承辦官員透露,其中確有不少黃姓檢舉人的案件,由於審核過程繁瑣、複雜,都未結案。

台南市政府今年五月間收到九十五件農地違規檢舉案件,初步查勘,約有二十多件屬實,現在複勘階段。台中縣政府農業局接獲黃姓檢舉人案件後,初勘四十三件,有十餘件確有違規,僅一件裁罰確定。

縣市政府另發現嘉市、南縣今年以來總計近四百件的檢舉案,檢舉人均是屏東縣賴姓男子。賴姓男子還因不滿兩地的處理速度,曾於今年七月、八月向農委會提出訴願。

不過台南縣政府表示,賴姓男子大都針對永康市、仁德工業區土地檢舉,大多數並非農地違規使用。嘉義縣政府表示,已勘查廿八件,其中廿二件疑似違規,判定檢舉案成立,會發放獎金。

【2006/10/2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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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先、修法後 獎金不縮水
2006/10/23 22:56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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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吳佩玲/桃園縣報導】 2006.10.23 03:30 am 
 
農委會因為黃姓檢舉達人的「效率」,將農地違規使用檢舉獎金由五千元調回三千元;不過,黃姓達人檢舉案在前,辦法修正在後,農業局依法不溯既往,若查核檢舉屬實,黃姓達人仍將獲發每案五千元獎勵金。

也有人對農委會大費周章修正獎勵辦法不以為然,認為農委會應堅守「農地農用」原則,若檢舉有據,政府可對違規者處六萬至卅萬元罰鍰,提撥區區五千元給檢舉者是合理、公道的。

【2006/10/2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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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修獎勵辦法 讓制度更完善
2006/10/23 22:56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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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朱淑娟/台北報導】 2006.10.23 03:30 am 
 
農委會表示,為讓制度更完善,計畫修正「農業用地違規使用檢舉獎勵辦法」,每筆檢舉獎金從現行的五千元降到三千元,一人一年最多可領六萬元,除獎金還將增加獎牌。

農委會表示,八十九年實施這項獎勵辦法,檢舉件數年年都僅五、六件,為了鼓勵多檢舉,九十二年才將獎金提高到五千元。今年五、六月起,突然出現大批檢舉案,為防止有心人胡亂檢舉,才決定修訂辦法,把獎金降為原來的三千元,並訂出每人每年上限六萬元。

【2006/10/2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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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交查三百件 承辦人傻眼
2006/10/23 22:55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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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潘欣中、修瑞瑩/連線報導】 2006.10.23 03:30 am  
 
農地違規使用幾乎隨處可見,過去少見有人檢舉,最近有位黃姓檢舉人大量檢舉農地違建案,包括圖中這棟豪宅。
記者戴永華/攝影  
 
桃園縣農地違規使用遭檢舉,承辦員發現檢舉人眼光精準,連違規做倉庫使用都能察知。
記者潘欣中/攝影
 
「蘆竹鄉所只有我一個人承辦,我還有其他業務,三百多件農地違建能在一年內查完就不錯了!」第一線的查報員提到黃姓檢舉達人就生氣;台南市更慘,承辦人一度被政風單位懷疑想賺獎金找人頭,還遭調查。

蘆竹鄉的農地違建查報業務僅一人承辦。過去少有檢舉案;兩個月前,農業局突然一次交查三百多件農地違建檢舉案,洪姓承辦員當場傻眼,詢問原委,才知道有人想賺檢舉檢獎金而大量檢舉。

洪姓承辦員說,檢舉案如果有地址還好辦,最苦惱的是檢舉資料只提供農地違建的地號,「我得先調出地籍圖,逐筆比對,到了現場還不一定找得到。」兩個多月下來,他只查核了廿多件。

他說,民眾想賺檢舉獎金,累死基層承辦員;不過,農地違建比比皆是,檢舉案件不能重複才能領到獎金,這些人檢舉不僅沒有重複,且幾乎百發百中,連最不起眼的違規做倉庫使用也都檢舉,「是誰想到這個賺錢門路」,不得不讓人佩服。

台南市去年檢舉案掛零,今年五月間突然湧入上百件檢舉案,因幾乎都出自同一人,承辦人員還因此被政風單位調查,認為可能是承辦員找人頭檢舉賺獎金,「真是有夠衰!」承辦員提起此事就搖頭。

市府建設局指出,之前檢舉案幾乎年年掛零,可能因為辦法規定須具名檢舉才能領獎金,民眾怕被報復,都不敢具名。今年案件爆增,至今沒有一件結案,繁複的手續、加上案件突然湧現,相關人員忙得人仰馬翻。

建設局人員指出,由於檢舉信均附有照片,從照片上可看出檢舉人是自車上的後視鏡拍照。目前上網查詢地號很方便,兩相對照後就能檢舉。

【2006/10/2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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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檢舉達人一手包? 疑幕後有集團
2006/10/23 22:54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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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蔡政諺、吳佩玲、修瑞瑩/連線報導】 2006.10.23 03:30 am
 
 
檢舉農地違規使用的黃姓達人的遠房外甥,聽說他勤於檢舉農地違建賺獎金,訝異地說「那有可能?」「這款好康的代誌攏嘸知」。

據了解,黃姓達人向各縣市政府檢舉後,因遲未領到獎金,曾向農委會、台南市、雲林縣府陳情,指承辦人員違反行政程序法,逾期兩月仍未處理;另也向雲林、宜蘭縣、台南市提出訴願;相關人員懷疑他曾任公職,才會如此熟悉行政流程,或者是幕後有集團代為操控。對此他外甥表示,黃不曾擔任公職,是否為集團的人頭,他不清楚。

黃姓檢舉達人六十多歲,戶籍設在高雄縣大樹鄉小坪村,村民幾乎都姓黃。外甥說他十多年前離婚、搬離老家,但黃的戶籍仍在老家。

記者多次走訪黃姓達人老家,親友表示,黃約兩、三個月才回來一趟,回來主要是看託親友照顧的狗,大家互動不多。

據了解,黃姓達人留有行動電話,但記者多日來試圖和他連絡,但手機始終顯示無法接聽,因此無法得知他本人的說法。

桃園縣承辦員表示,按行政程序法,檢舉案應在兩個月內回覆。以桃園縣為例,檢舉案六月突然增加,行政單位應在八月間就把結果告知檢舉人,但因案量實在太大,承辦員無法消化,拖到現在。

黃姓檢舉人看到檢舉案沒下文,再向農委會投訴,指責縣市農業單位怠忽職守,政風單位也介入調查,了解是否故意放著不辦,包庇違規者。

雲林、宜蘭縣及台南市也先後接到黃姓達人訴願,指責核發獎金的速度太慢違法,三地縣市政府認為,時效延誤純是案件暴增所致,經辦人員並無違失,將他訴願駁回。

【2006/10/2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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