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掃毒每案都要檢察官指揮才算分 警怒:長官下地獄
2018-07-25 15:48聯合報 記者
袁志豪╱即時報導
警政署今天公布第2波「安居專案」全國掃毒行動成果。臉書粉絲專頁「待轉區就是一個格子齁」本月21日卻提出基層員警目前對這個專案的質疑,「真的不懂為什麼一定要製造毒品才算績效,運輸毒品才算績效,販賣毒品才算績效,轉讓毒品才算績效。重點來了!還要有"檢察官指揮偵辦"才算績效,"檢察官指揮偵辦"才算績效,"檢察官指揮偵辦"才算績效」。
偵查隊小隊長指出,首波安居專案檢察官毒品案接到手軟,卻有很多無法起訴,也向上反映,高檢署才因此跟警政署訂出遊戲規則,毒品要能讓檢察官同意指揮才能算分數。又說這不是壞事,對基層同仁辦案品質其實有保障,不會亂辦或走偏路,他支持案件要報請檢察官指揮,這樣既安全,檢察官之後也有把握起訴,案子才能送到法院。
第2波「安居專案」全國掃毒成果。逮捕毒販525人,其中製造(栽種)毒品案件9件22人、販賣毒品案件332件460人、運輸(走私)毒品案件16件29人;扣除少年犯後有357人經檢察官聲請羈押,聲押率為75%,較第1波安居專案提升12個百分點;經聲押者,有275人經法院裁定羈押,准押率為77%。
警方表示,經國家發展委員會辦理107年第1季民意調查,民眾對政府反毒作為整體滿意度達到68%,獲得多數民眾正面肯定。
不過臉書粉專卻反映出部分基層警察的不以為然。「誰可以告訴我為什麼.警政署訂這種衝殺小的計畫.辦案一定要有檢察官指揮嗎?你們真的會下地獄!沒錯就是你們!」
新北市部分警員也表示不滿,質疑偵辦毒品案,每案都要檢察官願意指揮才算績效,每案都要看檢察官的臉色,檢察官不同意指揮,分局就不算分數,大家越做越心寒;若檢察官不願意幫忙,或一再刁難,是否要他們請檢察官吃飯、跟檢察官還是檢察官的長官送禮、請託,檢察官願意正眼看一下他們的案子,努力才能算分數?
基層所長表示同仁都有努力在偵辦毒品案,但現在警政署規定要有檢察官指揮才算分數,即使辦了毒品案,長官只看有檢察官指揮的,嘉勉有算到分數的;沒有檢察官指揮的都不算數,長官也會指責不夠努力,辦得不漂亮。但如果每案都要有檢察官同意指揮,確實不容易,同仁努力辦案卻沒分數、長官也不肯定,士氣因此大大受到影響。
基層警員質疑警政署的安居掃毒專案為什麼一定要有檢察官指揮偵辦才算績效。圖/翻攝自「待轉區就是一個格子齁」臉書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