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12.10.16 02:57 pm
針對個資法上路檢方起訴書一堆圈圈像天書,司法院因應個資法則授權各級法院依個案進行審酌,由於法院採公開審理,作法上則較為彈性,將授權各級法院藉由召開庭務會議,決定提供給媒體的判決書類,要揭露到什麼程度,因此不致於出現類似檢方一堆圈圈代替的情況。
有鑑於檢方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實施,被解為矯枉過正,將提供給媒體的起訴書被告的姓名、地址、年齡、身分證等都以圈圈代替,引發檢院不同調。
司法院對此認為,除性侵害、兒少法、國家機密保護法等原本就有保密的規定外,其他的案件都採公開庭審理,民眾也可進行旁聽,因此有關個資法上路後,提供給媒體的判決書類,當事人的個資,到底要揭露到什麼樣的程度,則要視個案而定,由各法院進行審酌。
性侵、少年等案個資才保密
【記者王慧瑛/新竹報導】
個資法開始實施後,檢察機關公開的起訴書內容大幅限縮,幾乎「不知所云」。未來法院提供的判決書內容也可能會做調整,新竹地院刑事庭下午召開庭務會議,聽取法官意見,討論因應做法。有法官表示,法院組織法83條規定,法院要公開裁判書,人的姓名要公布,除非是性侵、少年等案件才加以保留,其他足以識別個人的資料得不公開。
個資法上路後,各檢察機關提供給媒體的起訴書內容變得「保守」,全篇內容「這也圈圈、那也圈圈」,有網友打趣說「○○○殺○○○」到底是自殺還是他殺,很有想像空間;有記者說,看這樣的起訴書,像在猜燈謎。
全篇「這也圈圈,那也圈圈」的起訴書內容實在難懂,有人質疑這做法矯枉過正,可能為了省麻煩,索性全部隱匿。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佳秀表示,已適度放寬,會在起訴書上保留被告的姓氏、年紀、居住的縣市,在法律規定及可行措施找到平衡點。
不僅起訴書的內容變「謹慎」,法院提供的判決書內容也可能會做調整。新竹地院刑事庭庭長兼發言人陳健順說,審判雖是公開的,但判決書內容可能揭露個人隱私,因此,公開的判決書內容可能會做調整,今天將召開刑庭庭務會議,聽取法官意見,討論因應做法。
新竹地院法官邱忠義認為,法院組織法沒有規範到檢察署的起訴書,但法院組織法83條,規定法院要公開裁判書,人的姓名要公布,除非是性侵、少年等案件才加以保留,其他足以識別個人的資料得不公開。
邱忠義說,法官的判決書要完全公布,這點和個資法似有衝突,涉及到審判和行政作業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