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吳明良、洪肇君/台南報導】 2008.06.26 02:57 am
台南市警察局第六分局偵查小隊長張智寬為求績效,涉嫌包庇毒販,縱容販賣毒品再逮捕吸毒者,昨天被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包庇罪聲押獲准;市警局並已報請警政署將張智寬停職。
市警局副局長李政曉昨天表示,本案是督察室偵辦販毒案監聽毒販,聽到張智寬(40歲)與毒販莊氏兄弟有熟,甚至縱容莊氏兄弟販賣毒品後,再去逮捕下游購買毒品的癮君子,明顯涉及庇護毒販。
李政曉強調,本案是警方主動偵辦,報請檢察官指揮,以壯士斷腕的決心自清,也藉此告誡警察同仁,偵辦刑案務必遵守程序正義,不可使用不正當手段爭取績效。
台南地檢署前天傳喚張智寬到案,並傳喚張智寬三名同事為證人,毒販莊氏兄弟的大哥已經到案遭羈押,供詞對張智寬相當不利,檢方認為全案有勾串之虞,向法院申請羈押,於昨天凌晨獲准。
警六分局偵查隊昨天一片低氣壓,張智寬的同事說,他不喝酒不打牌,以前在派出所擔任制服警員就很努力抓賊,擔任刑警以來也非常認真,可能是為了績效「養線民」,沒有把握好其間分寸,才惹禍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