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蔡維斌/雲林縣報導】 2007.12.19 03:44 am
雲林縣警局台西偵查隊長林文華涉嫌將廿萬元擺在斗南警分局前偵查佐楊茂賢面前,要求他將涉嫌吸毒的公司小開鄭家豪的尿液掉包,楊茂賢在金錢的誘惑和老長官的壓力下,最後還是收了。
檢察官李鵬程認為林文華身為刑事偵查主管,卻利用職務收賄,還代為行賄,利誘部屬從事不法,卻一再否認狡辯,毫無悔意,因而求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此外,前偵查佐楊茂賢依證人保護法請求免除其刑;涉嫌牽線的前水林鄉民代表黃永雄求刑六年;車商吳寶同求刑二年、緩刑五年;黃超柏二年六月、併科罰金一百萬元;呂家捷二年二月、併科罰金五十萬元;鄭家豪二年、併科罰金一百萬元。
檢方透露,不排除鄭家豪遭人設局「揩油」,且涉案者層級不低,將再深入追查。
檢方指出,雲林一家生物科技公司少東鄭家豪(廿八歲)今年元旦前往KTV消費,帶三名辣妹出場,邀朋友黃超柏、呂家捷及呂的張姓女友共七人,在斗南鎮一家汽車旅館開跨年轟趴。鄭家豪並出錢請呂家捷及黃超柏購買搖頭丸、K他命供大家吸食,七人中僅洪姓辣妹未吸毒。
派對才開始,當時的斗南警分局長池仁愛親自率領廿多名警員前往查案,表示有女子被人持槍押到這家汽車旅館。雖未查獲持槍押人,卻查獲鄭家豪等七人正在開毒品轟趴,帶回偵訊。
七人驗尿時,另外五人都以未吸毒的洪姓女子尿液混合茶水後,交由警方化驗,只有鄭家豪是用自己的尿送驗。不久後,一名潘姓男子主動打電話給黃柏超,自稱可以每人廿五萬元的代價代為擺平,但鄭家豪不敢冒險,決定另尋管道解決。
隔天,鄭家豪即請車商朋友吳寶同,透過前水林鄉民代表黃永雄,以六十萬元請台西警察分局偵查隊長林文華擺平此事。
林文華將偵辦該案的舊部屬楊茂賢約到虎尾一家咖啡館見面,當面交付廿萬元,要求將鄭家豪的尿液掉包。楊茂賢面有難色地問:「這樣好嗎?」最後還是收下。隔天用正常人的尿液和鄭家豪的尿液掉包,再將鄭的尿瓶丟入溪中。
由於掉包尿液一事在警局傳得沸沸揚揚,楊茂賢惶惶不安,交出賄款,坦承犯行,並在案發後自行離職。林文華則仍否認收賄,還想找人扛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