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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段性禁停格位拖吊陷阱
2007/06/28 08:40 瀏覽3,765|回應1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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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路收費路邊停車格位,實施時段性禁停,許多民眾因為不知情而遭到警方拖吊。(記者洪敏隆攝)
停管處研擬不收停車費

〔記者洪敏隆/台北報導〕台北市公有收費停車格位實施時段性禁停的路段共有十八處,許多路段高居尖峰時段拖吊排行榜前十名,民眾抱怨時段性禁停車位陷阱多,標誌標線不易辨識,既要繳停車費又要付罰款,根本就是狠剝市民兩層皮。台北市停車管理處表示會檢討政策,研擬這些路段非禁停時段不收費,以免造成民眾混淆。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不諱言時段性禁停路段,是尖峰時間拖吊的重點區域,台北市時段性政策早在民國八十九年實施,那時僅規劃四條路段,其餘路段都是這兩三年才新增,包括長春路、民權東路、大業路及民生西路等,立刻成為拖吊排行榜的常客,例如短短兩百公尺路段的長春路,今年五月光下午五時至七時,就拖吊多達六十八輛車,有三個路段實施時段性禁停的民權東路,拖吊也多達五十九輛。

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設施科長劉嘉祐表示,實施時段性禁停的路段是考量尖峰時段的交通流量和道路條件,非尖峰時段則因民眾有停車需求且交通流量不大,因此由停管處實施收費管理。

標識不清楚易造成誤導

家住大同區的羅先生說,除非是長期住在時段性禁停路段附近的民眾,否則不會知道公家劃設的收費停車格位,竟限制停車時間,而且市府只是在實施路段前後兩端設置標牌面,還有在格位上標註禁停時段,「鬼才會注意得到」。

既收費又開罰單惹民怨

曾經在禁停時段在長春路遭拖吊的陳小姐說,到拖吊場領車時,發現車窗上還夾著停車費差點昏倒,因為她的車是下午五點零五分被拖,停車繳費單開單時間是四點五十分,相隔短短十五分鐘,既開停車費又開罰單,根本是狠敲市民竹槓。

交通局官員私下透露,交工處原先希望這些時段性禁停路段,可以比照部分學校周邊道路,以劃設紅黃線及立牌方式,規定哪些時段禁停,其餘時段則開放免費停車,這樣可以避免「停車位」誤導民眾,但因為停管處早已實施收費,不願放棄增加收入的機會,才會續收停車費。

自由時報  96 06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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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大小眼?無視特種行業霸位
2007/06/28 08:40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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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無視特種業者違規停放車輛,甚至還有業者擺放交通錐佔用格位,也不見取締。(記者洪敏隆攝)

〔記者洪敏隆/台北報導〕北市府的時段性禁停政策和警方的積極取締,成為特種行業淨空停車位當路霸的「打手」?

長春路從林森北路到新生北路的路邊收費停車格位,是台北市唯一禁停時間從下午五時至晚間九時的路段,住在附近民眾指警方在禁停時段,勤於拖吊停放在收費格位內的車輛,當警方將停車格位淨空後,沿線的特種行業就用交通錐霸佔停車格,方便業者客人的車輛停放,卻從未見警方加強取締。

家住新生北路的王先生說,長春路一帶特種行業林立,很多店是晚上九時以後才有生意,如果真的是考量當地交通狀況,實施禁停時間應該是從晚間一直到隔天凌晨,他質疑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訂出很突兀時段,有圖利特種行業之嫌。

更令民眾氣憤的是,長春路短短兩百公尺的禁停路段,下午五時至九時的時段,高居北市所有路段拖吊排行榜冠軍,但警方積極拖吊卻又無視業者的路霸行徑。記者十多次親自觀察,發現拖吊車在禁停時段,並非所有車輛都拖,對業者晚間八時後所佔車位,拖吊車彷彿有默契般的駛離,深夜該路併排嚴重,卻未見加強取締。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長陳銘政表示,禁停時段停放車輛本來就視同違規,警方加強巡邏拖吊執法並無不當之處,但執法警員若選擇性拖吊,經查獲會予以懲處,今後也會請轄區警方加強巡邏取締業者佔位。

交工處設施科長劉嘉祐表示,當初因為考量長春路沿線的營業型態,晚間八時以後車流量還是很大,才會延長禁停時間,但他也承認長春路事實上應該是越晚交通越擁擠,交工處會檢討評估,延長該路段晚間的禁停時間。

自由時報  96 06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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