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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运会,上访村长被碾死案,民怨极大,案情复杂,应上呈由公安部成立专案组督办,指定异地(其他省)办案,并应立即上报中央,方能保障司法公正。
惊闻浙江乐清县上访村主任钱运会被工程车碾死一案,震惊无比、唏嘘不已、愤怒不已!看了很多报道,官方的、网民的,直面血淋淋身首异处的惨烈的现场照片让我感到无比的愤怒、震惊和感慨。
【案件回放】
“上访村长”村口离奇死亡
12月25日,浙江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53岁的前任村长钱云会惨死在了本村村口的公路边。惨不忍睹的场景刺痛了人们的神经,而点燃愤怒的是钱云会之死背后的原因。
虽然官方两次发布消息称钱云会是死于交通事故,但人们的怀疑都指向,钱云会是因为上访反映“强占农用地”而被害。
昨天下午4时30分,乐清市政府就浙江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钱云会之死一事召开了半个小时新闻发布会,会上,乐清官方向媒体披露了事故细节。但官方的解释再次遭遇了网友的炮轰和质疑。专家和部分网友呼吁对此事进行独立调查。
钱云会死得很离奇。12月25日,乐清市最低气温接近零度。上午9时25分,天空下起了小雨,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53岁的前任村长钱云会出门之后,被发现死在了本村村口的公路边。
他横躺在路中间,被一辆巨大的工程车压在左前轮下,脸向下贴着马路,双手手肘弯曲,一手往前伸,像是在呼喊,粗重车轮嵌在颈部,头颅差不多已经脱离了身体,现场惨不忍睹。而此时肇事司机已不见踪影。
乐清市官方认定此事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12月26日,当地新闻门户网站上刊发了官方消息:“12月25日上午9时许,乐清市蒲岐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1人死亡。”
【钱运会,何许人也?】
“我们从报道中得知,死者钱云会作为原一村之长,曾为了给被当地政府征收的土地“要个说法”,六年以来,一直上访,并且多次被抓进班房;在钱云会被抓之后,当地政府还涉嫌非法操纵与控制村里的选举,意图让钱云会不再当选村主任;前不久,钱云会因上访等方法维权无望,便在网络上实名揭露当地政府征地等相关情况。”(来源:长江网)
这也是就是说,钱运会是浙江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民选村长,而且是个经常带领农民上访的村长。
【网络民众关于钱运会死因的五大疑点】
面对钱运会的死因,网上民众与当地官方认定的属于交通肇事案件的结论完全相反,众多报道称钱是被几个人(有的说五个人,有的说四个人,有的说是保安,有的说是特警)按倒在地,然后,工程车开过来,从钱运会的脖子处压过的,使其身首异处、命丧轮下,而官方的新闻发布会否认了这些说法,称这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肇事司机无证驾驶已被刑拘。网上民众的看法大都不认可这种看法,并且罗列总结了五大违反基本逻辑的疑点即:
根据钱云会遗体的现场照片,网民总结了五大疑点:
第一,“工程车为什么不是正常行驶,而要逆行撞死死者?”
第二,“就算是死者当时在横穿马路,工程车撞过去,死者倒下,也是倒成和路一个方向的。就算被撞给压后,也是整个身体被压吧,不太可能只有颈部给压住,其他都还好好的。”
第三,事故路段的村口原本有的“天网”摄像头,为何离奇失效了。
第四,“现在政府说是交通事故,但路面上没有一点刹车痕迹!”
第五,新闻说肇事司机已被警方控制,轧死人后5分钟,现场已经没有司机了,村民说是立刻上车给特警带走的。特警来得也太快了吧?(摘自温州网。独家报道)”
而根据报道,相关“知情人”都已被警方带走,钱运会的儿子、女儿等家属也被带走“配合调查”,目前,此案已由当地警方立案侦查,按照交通肇事罪对工程车司机开始了刑事侦查,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程序。这个程序如果进行下去,罪名成立的话,只会判决肇事司机交通肇事罪了结,也就是说,就算是给了这个案子一个法律上的说法。
诚然,如果客观事实真的是这样,那么,这种处理方式是完全公正、公平和合法的,毕竟嘛,再大的事儿,他只是个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规定,充其量只能判决犯罪分子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十五年有期徒刑。但是,如果事实不是这么简单那?如果真的有隐情哪?如果是真的谋杀,只是让司机来顶轻罪恶、背后有交易哪?网络民众的五大疑团不能以简单的一句办案民警说的:“轮胎没长眼睛,没有逻辑可言”就对这些疑团以莫须有的解释草草完事,这也不能让公众信服啊。
本人认为,此案根据其目前自身重大的社会影响,应由公安部成立专案组亲自督办,指定他省公安机关异地本案案,并应立即汇报中央,政府部门应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来看待此案、办理此案。
此案影响非常重大,民怨极大,地方政府与案件有利害关系,被害人死亡原因比较离奇,死亡的时机又与征地、上访、村委会选举在即等紧密关联,这一切都有给当地的镇政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的迹象,因此,此案由当地政府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未免有即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之嫌,其结论无论如何不能服众,让世人不能信服,因此,根据相关规定,该案应该上报公安部,由公安部成立专案组亲自督办,交由其他省公安机关依法办理。
并且,此案应该立即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和程序,立即上报汇报中央,引起中央的高度关注,才能确保此案公正、公平、公开的办理,才能保证司法公正,才能起到服众的效果,否则,如果地方机关死死抓住该案办案权不放,并且“迅速办结此案”,那么,此种结果无论怎样都会让社会公众觉得可能会有“猫腻”了,将会起到很恶劣的社会影响,严总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我们设想一下最后可能出现的两种不同的结局】
第一种,假设真的是谋杀
假设最后网民猜测的是真的话,钱运会是被谋杀的,那么,我们不仅觉得用镇静、愤怒、出离愤怒、发指、谴责等等所有人类能形容感情的词语都无法表达自己的感受了,犯罪分子杀人给谁看?是血淋淋的震慑、打压?他们的罪行又代表了谁的意志?国家让你们这些人去做工作,可是没有让你们去杀人啊?你们杀人不代表国家的意志、不代表法律,只代表你们个人利令智昏、藐视法律、无法无天、穷凶极恶、草菅人民、以身试法,那么,面对你们的罪行,国家和法律绝对不会放过你们的,民众也绝对不会放过你们的,你们肯定要为自己的犯罪行为受到应有的惩罚的。钱运会,作为一个公民,他的生命权利是受国家神圣的法律保护的,他不会白死的!假使真的有灵魂,钱运会的冤魂不散,也会看着所有凶手得到严惩的。
第二种,假设真的是交通肇事
如果真的是交通肇事案件,那么,经公安部督办后异地办案后,在公平、公证、公开的办案程序下,由最高权威的办案机关发布最权威的结果,合理、合法的解释了重大疑点,证据确凿充分的证明了结论,那么,社会公众是会接受这种结果的,只能对钱运会的遇难表示哀悼,不会认为法律不公正的。
因此,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上报公安部成立专案组督办此案、指定异地办案、上报中央,是非常必要和必须的。
另外,从社会和谐稳定局势的角度来看,公开、公正、公平地依法办理此案,也是社会稳定大局工作的需要。试想,如果此案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的办理,随便轻率的给个结论,无法服众,会给社会公众一个错误的误导,那就是:不管地方政府的行为是否合法,你要是敢不从,敢上访对抗,那么,钱运会就是下场,死了也白死!真的是这样的话,就会严重激化了很多社会矛盾,把今后征地、拆迁等等涉及到重大社会稳定问题的案件,置于社会矛盾极其尖锐、一触即发的火药桶上,处于高度危险的境界,会对政府、对民众、对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都构成重大威胁隐患,其副作用不可小看。
而如果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办理了哪?只要是依法办案,还事实真相于天下,哪怕事实就是交通肇事,民众也会接受的,相信法律公正的,社会也就继续和谐稳定了。
在这里,我个人的观点认为,一是这案件要立即上报公安部督办,上报中央,二是我认为,即便假设最后的结果是有人谋杀,那也只是个别人的犯罪行为,不可能是政府里很多人商议的,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不会有很多人一起参与、大家都袒护犯罪行为的可能,但是,该案出来以后,在办案的过程中,又有可能参杂一些别的东西,比如说,如果真是某些政府人员谋杀,那样的结果真的查出来,虽然不能代表政府所为,但是,必定会对本地政府形象造成很大的损坏,会对地方的稳定与和谐造成重大的影响。
因此,办案时不能排除这些干扰因素的影响下,会可能出来不公正、不客观的结果,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当然了,这也只是猜测,只是可能性,事实上不一定会这样,我们也宁愿希望相信不会这样的。因此,不管哪种情况,为了给社会一个有理有据能服众的说法,还是要异地办案,公安部专案组督办,并上报中央,接受媒体公开监督,才能公正、公平、服众,平了民怨,才能稳定社会。
所以,地方政府应该从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来看待此案,此案的影响和背景,已经不简单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的影响了,不能简单的处理和轻率的处理,当地政府,甚至本省政府目前都不宜办理此案,最好的办法是上报公安部,指定他省异地办案,并及时上报中央。
我们社会观众都拭目以待,都在关注这案件的办理,希望能够得到国家公平、公正、公开、合法的办理,还事实真相于天下。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是会让一切罪恶都得到应有的惩罚的!
作者 王勇律师
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中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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