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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可以出,今年(反右50周年)就是不讓出。舊版網路上還是看得到。
反右舊著被禁再版戴煌告官 .江迅
《亞洲週刊》21卷14期(2007年4月15日)
原摘要:老革命、新華社資深記者戴煌著書回憶當年被打成右派的經過及磨難,問世後受學界好評及市場歡迎,但再版時卻收到禁令。戴煌認為,政府侵犯公民的創作出版的權利,委託律師提起訴訟,狀告國家新聞出版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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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禁書」風波不斷,最近又有一起曝光,引起人們關注。七十九歲的新華社前高級記者戴煌,五十年前被當局劃為右派,他創作的《九死一生——我的「右派」歷程》經重新潤色及配圖重版,但在出版社上報選題後,被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下達文件,不准公開出版。戴煌認為,政府侵犯了他的創作出版權利,於是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委託律師提起訴訟,狀告國家新聞出版總署。
戴煌自一九四四年參加新四軍,投身革命六十餘年。早年「死裏逃生」、中年「九死一生」,後又遭遇「文革」浩劫;回首坎坷人生感觸良多。他說:「唯願以點滴心得報效社會,啟迪後人。《九死一生》不敢言美,但確是自己的泣血之作。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濫施淫威下令取消此書出版『選題』,導致不能印行,既粗暴踐踏法律,也嚴重損害我的合法權益,更無情的剝奪了大眾的『歷史知情權』,不予糾正,必遺後患。」
受戴煌委託,浦志強和張思之兩律師代戴煌起訴新聞出版總署。二月二十八日,他們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訴書,但法院並未出具收到起訴書的收據,理由是重要行政案件不給收件手續,是否受理也須匯報並經領導研究後才能決定。
根據行政訴訟法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法院在收到起訴狀後應在七天內立案,或者在此期限內裁定不予受理;倘若七天內無法決定是否立案,也應先立案再決定到底是受理還是裁定駁回起訴;若法院在七天內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不予受理的裁定,原告可直接向上一級法院申訴或者直接起訴。但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在三月七日期限屆滿前,卻告知他們還要「再等等」,能否受理和出不出不予受理的裁定,都還沒有結論。為此,兩位律師於三月八日再次前往該院,提交了《關於及時依法立案的申請》,期望法院也能依法辦事,同時也明示了不會無休止地等下去,請法院不要掉以輕心。
三月二十日,浦志強第四次與法院通話,被告知經過請示研究,法院已決定對本案不予受理,理由是戴煌的起訴不符合法定條件,戴煌不具備原告的主體資格。法院認為,新聞出版總署「斃」選題的函件不是直接發給戴煌的,而是發給中國作協和作家出版社的。
基於律師的堅持,法官答應近日內將出具書面裁定,律師也將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浦志強認為,戴煌撰寫的《九死一生》廣受歡迎,不僅是半個世紀以來中國知識分子個人命運的寫照,而且是今人正視歷史放眼未來的重要參考文獻,是這個渴望構建和諧的國度不堪回首卻又必須深刻反省的前車之鑑。
浦志強說:「何況此書經過了中央編譯出版社和學林出版社的公開出版,其合法性早有定論,本不應存在選題被『斃』的可能。」
出版總署語焉不詳
浦志強還表示,出版社受制於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鄔書林所坦承的「重大選題審查備案程序」循例上報送審,竟然被該署依據語焉不詳的「有關文件規定」認定為不宜安排出版。
(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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