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沒有愛,要結婚?哇嘞,30歲結婚,90歲盟主榮召,60年和沒有愛的人相處,您能活的下去嗎?我不能!我的另一半應該也不能,這當然是被愛了。
所以,與其去談愛與被愛,不如去談如何避免感情變淡,情人變成仇人。
昨天聯合報副刊婆婆媽媽版(我忘了),作者提到他的表舅沒結婚,晚年被送到安養院,抑鬱以終。說實在的,現在人連自己的子女都不見得願意照顧年老的父母,要表親,甚至不相干的外人來照顧?更是癡心妄想!
我們這一代被稱作「孝順父母的最後一代,被子女拋棄的第一代」,不過我們夫妻平日要有點積蓄,老的時候不要多花子女的錢;身體要保養好,老的時候不要成為子女的負擔;這樣子女比較願意與父母同住,老來至少晚輩在,過起日子來比較有目標-兒女大了,還有孫子,反正永遠有希望。
所以結婚是每個人必經的道路,否則一定會有不婚的不方便。
既然結了婚,總要往對方的好處想,也要想想自己辦到沒有?千萬不要老想對方為什麼這不、那不,責任永遠是別人的,自己永遠都不用自我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