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OPINION/X1/5766998.shtml
潘金蓮內衣? 潘氏宗親很感冒
【聯合報╱潘維剛/世界潘氏宗親總會理事長、國民黨籍立委(台北市)】 2010.08.05 02:18 am
聯合報三日報導「潘金蓮內衣…竹科人搶註商標」,指有業者以「潘金蓮」、「金瓶梅」為品牌名稱,生產各類包括女性內衣、按摩器等和性產業相關之商品,部分產品並通過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許可。
消息見報後,世界潘氏宗親總會立刻接獲許多潘姓宗親的強烈抗議,要求經濟部立即撤銷這項有影射汙衊潘氏宗親之虞的許可,並檢討爾後任何可能引發爭議的商標註冊案。
潘氏宗親會有如此強烈的反彈,係因長久以來,潘姓就被有心人士以有色眼光看待。去年七月,一名屠宰業男子被台中縣政府取締,當別人問他取締女官員姓什麼的時候,他輕蔑的用「潘金蓮的潘」來回答,這位女科長一氣之下告上法庭,檢察官以該男子顯有主觀犯意,是以「潘金蓮」這三個字詆毀潘科長,因此依汙衊等多項罪名起訴。由此可見,潘金蓮一詞對潘氏宗親絕對有不可承受之重。
在此案中,智財局官員認為以歷史人物來申請商標,只要不是用在直接相關,或範圍太廣的商品上,通常都會通過。但事實上,歷史人物有其特定的社會形象與意義,要用在商業產品的註冊商標,必須非常謹慎,也許智財局官員認為「潘金蓮」沒什麼大不了,但如果有人用「孔子」為商標,生產打孔機或充氣娃娃,智財局官員敢以同樣的理由許可嗎?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應考量社會大眾觀感,任何有違公序良俗之商標註冊,都應審慎考量,否則讓投機商人踏著某一姓氏人士之鮮血,大肆宣傳牟利,讓同姓本家後代情何以堪。因此,本人代表全球潘氏宗親對經濟部嚴正抗議,要求經濟部撤銷這個商標申請,並謹慎因應日後以歷史人物作商標申請之個案。
【2010/08/05 聯合報】
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