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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屬靈」是一條岔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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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重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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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求「屬靈」或追求「屬靈的生命」,乃是一條岔路。如果我們到網路上的「聖經軟體」去蒐尋,用「追求」這個關鍵字去找,就會發現,聖經從未教導信徒們要去追求「屬靈」,或是追求「屬靈的生命」,也沒有追求「生命」,甚至沒有追求「真理」。

這乃是神的智慧。

「屬靈」是一種抽象的東西,「生命」也很抽象,甚至「真理」若離開聖經的話,也會變成「似是而非」;此外,就算以聖經的話來辯論真理,仍會因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而造成見解不同。過度追求「真理」的「知識」,恐怕會導致忘記基督徒該活出的美德。筆者認為,可能是基於這些原因,聖經從未吩咐信徒要追求「屬靈」或「生命」或「真理」。

我們必須敬畏神。追求「屬靈」乃是一條岔路;追求「生命」或追求「真理」也不是聖經的吩咐。我們若愛神,就要遵守主的命令。聖經吩咐要信徒們追求的項目至少如下:

林前14:1 你們要追求愛

提後2:22 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

提前6:11 但你這屬神的人要逃避這些事,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 

帖前5:15 你們要謹慎,無論是誰都不可以惡報惡;或是彼此相待,或是待眾人,常要追求良善

12:14 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 

14:19 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上述項目才是聖經要信徒們追求的項目。千萬不要以為平常,我們若敬畏神的話,就「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恐怕我們隨流失去。」(來二 1 也不該「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提後四 3 )信徒們不該偏向「荒渺的言語」,乃該打開耳朵,聆聽聖經的教導;聽見,就去實行,這樣的人就有福了!(參太七 24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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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要我們追求的乃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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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重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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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的兒女在地上的生活,最重要的就是愛。

  愛神,並且愛人如己,這才是聖經對信徒的命令。愛是從神而來,出於真誠的心的愛,乃是神所喜悅的。

  某些追求「屬靈」的人,把「愛」分成「天然的愛」與所謂「在靈裡的愛」,這乃是極大的錯謬。「愛」只有動機、純心的問題,沒有所謂「天然的」或「復活的」;或說「屬魂的」與「屬靈的」的差別。

  聖經所說的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提前一 5 )。這就是愛。

  信徒的愛能否討神的喜悅,該問的是「心」、「良心」與「信心」的問題,而不是所謂「天然」與「復活」的問題,更不是所謂「屬魂」與「屬靈」的問題。「天然」這個用語,並不是聖經的思想;至於「屬魂」與「屬靈」雖是聖經的思想,卻不該用在「愛」的實行上,因為,聖經從未說過有所謂「屬魂的愛」與「屬靈的愛」的差別。

  愛,只有真實的愛與假冒為善的愛的差別。其分辨的原則,就在於心是否清潔、良心是否無虧,以及是否出於真誠的信心。

  要追求愛,卻不該去尋求所謂的「屬靈」。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存著清潔的良心去愛人,才是神所喜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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