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屬靈」或追求「屬靈的生命」,乃是一條岔路。如果我們到網路上的「聖經軟體」去蒐尋,用「追求」這個關鍵字去找,就會發現,聖經從未教導信徒們要去追求「屬靈」,或是追求「屬靈的生命」,也沒有追求「生命」,甚至沒有追求「真理」。
這乃是神的智慧。
「屬靈」是一種抽象的東西,「生命」也很抽象,甚至「真理」若離開聖經的話,也會變成「似是而非」;此外,就算以聖經的話來辯論真理,仍會因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而造成見解不同。過度追求「真理」的「知識」,恐怕會導致忘記基督徒該活出的美德。筆者認為,可能是基於這些原因,聖經從未吩咐信徒要追求「屬靈」或「生命」或「真理」。
我們必須敬畏神。追求「屬靈」乃是一條岔路;追求「生命」或追求「真理」也不是聖經的吩咐。我們若愛神,就要遵守主的命令。聖經吩咐要信徒們追求的項目至少如下:
林前14:1 你們要追求愛。
提後2:22 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
提前6:11 但你這屬神的人要逃避這些事,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
帖前5:15 你們要謹慎,無論是誰都不可以惡報惡;或是彼此相待,或是待眾人,常要追求良善。
來12:14 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
羅14:19 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上述項目才是聖經要信徒們追求的項目。千萬不要以為平常,我們若敬畏神的話,就「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恐怕我們隨流失去。」(來二 1 )也不該「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提後四 3 )信徒們不該偏向「荒渺的言語」,乃該打開耳朵,聆聽聖經的教導;聽見,就去實行,這樣的人就有福了!(參太七 24 )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