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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的置入性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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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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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新聞S台今天零時停播,記者捕捉東森S台的最後幾個小時的節目畫面。 記者邱勝旺/攝影 2005/08/03 聯合報
還記得姚文智上台後曾經正經八百的表示:不再作所謂的「置入性行銷」文宣,要讓意見歸意見、新聞歸新聞、廣告歸廣告,絕不彼此相互混淆。
這麼官冕堂堂的話直追陳水扁的「寧要媒體,不要政府」,只不知有多少人會相信。
今天,中國時報何博文報導:「高市新聞處九十四年度,編列一千五百萬宣傳預算,在契約中並具體要求六家得標電子媒體,必須以「電視新聞報導」及「專題報導」形式進行宣傳,同時電視台必須「完全配合新聞處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辦理」…」,簡單一句話,就是「置入性行銷」!
高雄市新聞處處長王時思面對記者詢問時說「這只是單純的置入性行銷,新聞處不可能干涉電視台內部的新聞處理。」
當然,大家都知道什麼叫做「單純」,但「置入性行銷」怎麼可能「單純」!何況,依報導所說:『新聞處還在契約中要求電視台必須完全依照新聞處的要求處理新聞,不得用任何理由拒絕辦理;同時,契約更明定,電視台應先將新聞製播計畫送新聞處「審查」,
如果新聞處有修正意見,電視台應依修正意見修改、補拍、更換部分鏡頭,直到新聞處「審查」通過為止,未經審查通過,不得公開播送、上映。
』
見
高市新聞處 買「新聞報導」何博文/台北報導 08/26中國時報
這叫做「不可能干涉電視台內部的新聞處理」嗎?還要「送審」、「修改、補拍、更換部分鏡頭」的新聞還叫做新聞嗎?
將人民洗腦、新聞廣告化已經夠糟了,如果操作不當的話,「置入性行銷」將變成變相的資助特定媒體,這還是一個號稱百分之百新聞自由的國家嗎?
新聞怎麼可以拿來「行銷」!
想到李應元要求六家國營事業未來「在廣告上」要多幫助台灣日報的報導時,我不禁思考,到底有多少新聞是「自由」的呢?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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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時思:不會干涉媒體 只是單純置入性行銷 何博文/台北報導 08/26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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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1040&aid=1357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