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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特支費?安啦!誰敢捅馬瘋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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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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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爺
山居的隱士

              查特支費?安啦!誰敢捅馬瘋窩?

       1114日地檢署檢察官李寬仁傳訊馬英久,訊問有關「特支費」之事。因為有人「告」,不傳也不行,藍營也「不甘示弱」,「要玩大家一起玩」,也告呂、謝、蘇「A」特支費(不告李登輝?笨蛋!),就算陳水扁救「國務機要費來不及」,但拖人淌渾水的泥巴戰,是大大成功。

           這案子,檢察官聰敏,只能睜一眼閉一眼「簽結」。否則吐嘈王早就說了:「特支費是馬瘋窩」捅這馬蜂窩,所有手上捧有「大印」的,可都要被釘的滿頭包,這也就是「審計部」幾度替馬背書,「馬」特支費核消「完全合法」。行政院主計處也背書,「馬」特支費核消「完全合法」。連李登輝也曾公開替馬背書,「馬」特支費核消「完全合法」,因為這些國民黨「老官僚」都知道「特支費」是「怎麼回事?」,只強調合法,不提是否合情合理,大家「心照不宣」。            

          陳水扁當過「市長」,他從「前朝」接過大印,很清楚「特支費」是怎麼回事,這種「惡習」民進黨是可以從此改革的,可惜他「把惡習當好康」,「因循下去」。馬英久和陳水扁一樣,當然不是神,也會「因循」。陳水扁當了總統,突然發現,總統怎麼沒「特支費」可「A」?(很嘔才說出『總統沒特支費』連鄉長都不如的「乳酸話」),就自作主張,「規定馮京是馬涼」把「國務機要費」視同「特支費」,行了多年,也相安無事,夜路走多了,終於碰到鬼!現在被「國務機要費」淹了「半條命」!只好「死馬當活馬醫」,緊咬「馬」不放。

          「法令規定:特支費二分之一可不用單據核消」,「也就是主官說了算」,除非主官說:「我拿去給太太買皮鞋」(小官特支費的二分之一也只能買皮鞋,而且不是名牌),否則像馬英久所說:「特支費二分之一轉到我戶頭,都是用在公益獎勵方面!」O.K!這就沒事!如果檢察官說:「請提出證明」,對不起!檢察官!您太不上道了!您也「違法侵權」了!,因法令規定清清楚楚,「特支費二分之一可不用單據核消」,我說「用在公益獎勵方面」信不信由您!

       吐嘈王曾經說過,「特支費二分之一可不用單據核消」的立法,當初就是「惡法」,「二分之一信任主官,二分不信任主官如不是有意的變相津貼就是荒謬」。如報載,馬英九的特支費,二分之一要核消的部份,發現「馬小九」的醫療費,後來馬英九趕快補回,、、、陳水扁被查有問題的發票也是「他自己規定」要單據核消的那二分之一部份(還不是黑箱的二分之一)。吐嘈王說過:當初特支費二分之一免單據核消,另二分之一要單據核消部份就變成一個「陷阱」,絕大部份「主官」就會儘量去收集發票,去填那要發票單據核消部份,也使「它」成為囊中物。而每年審計部結算審查,這一部份都刻意迴避檢查,不要給自己找麻煩,因為好歹大小黑白都是「主官」。久而久之,這就變成一種「文化」了!

        這下好了!好好一鍋飯,一個人吃不到,打翻了!大家都別吃!「看什麼看?還不敢快修法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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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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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爺

傳授馬英九一招!屎壞!

 陳水扁因循國民黨官僚,消化「特支費」的作法,所以他把「國務機要費」這「馮京」當成「特支費」的「馬涼」來「A」,「A」出皮漏,只好拖「馬英九」下水!容土嘈王不客氣說,馬英九要「甩開這泥沼文化」不可能!您和陳水扁一樣,當初「因循」這「好康」!現在「倒霉」!但別怕!吐嘈王教您!

 「告四大天王?」別沒卡司!您當年法務部長「特支費」怎麼用?……對了!學陳水扁,如法泡製!告現任法務部長「施茂林」(陳定男就饒了他)的「特支費」。

 「施茂林」您也別急,凡事因「特支費」費被約談的人,一起開連席記者會:「假如被起訴,就要求查檢查署長、檢察總長、各級法院院長、司法院長」。所有「司法系統的主官」通通查…….

 安啦!有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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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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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爺

11月14日晚間新聞報導,台北市政府秘書長發表聲明,馬英九的特支費,1/2要單據結報部份,有發現假發票,係因已退職的秘書,將自己或他人面額較大之發票,取代市府實際小額索碎發票.....云云.1/2要單據結報部份,都有問題,那不要單據結報部份,可想而知.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出皮漏的,也是那他所謂1/2要單據結報部份.......

是非曲直不論,只問以前怎麼沒發現?而且審計部,主計處,李登輝都曾為馬英九背書,沒問題?這證明吐嘈王說的:審計部做結算審查時,對這特支費及國務機要費這馬瘋窩,都睜一眼,閉一眼,不敢,不願,不能,不必,不會去碰?

只是這次陳水扁硬是把國務機要費這鍋爛飯倒進特支費這鍋餿飯,以後大家通通沒得吃,這鍋飯可以倒了!

特支費只有政治解決: 微罪不起訴或緩起訴, 否則,對起獎來,大家通通中獎,包括法院院長,法務部長,檢查總長.......那陳水扁就有話說了:同樣是A,大家都可以沒事.我為什麼有事?何況我作秘密工作,信不信由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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