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晚間新聞報導,台北市政府秘書長發表聲明,馬英九的特支費,1/2要單據結報部份,有發現假發票,係因已退職的秘書,將自己或他人面額較大之發票,取代市府實際小額索碎發票.....云云.1/2要單據結報部份,都有問題,那不要單據結報部份,可想而知.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出皮漏的,也是那他所謂1/2要單據結報部份.......
是非曲直不論,只問以前怎麼沒發現?而且審計部,主計處,李登輝都曾為馬英九背書,沒問題?這證明吐嘈王說的:審計部做結算審查時,對這特支費及國務機要費這馬瘋窩,都睜一眼,閉一眼,不敢,不願,不能,不必,不會去碰?
只是這次陳水扁硬是把國務機要費這鍋爛飯倒進特支費這鍋餿飯,以後大家通通沒得吃,這鍋飯可以倒了!
特支費只有政治解決: 微罪不起訴或緩起訴, 否則,對起獎來,大家通通中獎,包括法院院長,法務部長,檢查總長.......那陳水扁就有話說了:同樣是A,大家都可以沒事.我為什麼有事?何況我作秘密工作,信不信由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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