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絕非天生、它完全可以回轉』
分類:零嘴(見證筆記)
2009/12/26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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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羅吉斯 ( Sy Rogers )牧師是位傳奇性人物,他經歷過性取向改變。過去二十多年來,他遍及全球各洲、專門演講有關同性戀的主題,並幫助同性戀者回頭,被喻為『同性戀剋星』。
羅吉斯明確表示:『同性戀絕不是天生的,它完全可以回轉』。
羅吉斯三歲時曾被一名男性家庭朋友猥褻、十歲開始有同性接觸。二十多歲時他參軍(駐防夏威夷),開始染上毒癮和充當男妓賣身。二十五歲前,他是一個性別認同迷失者。
羅吉斯越陷越深,1978年,他想作變性手術、徹徹底底的成為一個女人。所以他到變性手術最出名的約翰霍普金斯醫院申請。不過,他必須經過為期兩年的身心預備過程(服用女性荷爾蒙、接受心理輔導和練習過女人生活)。
一年半的煎熬過去後,羅吉斯內心累積的巨大痛苦和不安使他感到生不如死。直到有一天,他終於省悟過來,可是自己卻沒有這個力量走出虛假,於是他跪在神面前禱告。。
三天後,醫院的變性手術部門出人意料的關閉,羅吉斯作不成女人啦!但羅吉斯深信,這是神對他的引導及幫助。
所以他收起女裝、穿上男裝並且去教會,靠著聖靈的大能、及弟兄姊妹的扶持,他一步步的改變過來、成為一個正常人!
羅吉斯感人又奇特的見證很震撼那些受同志運動思潮影響的年輕人,羅吉斯曾舉辦一場講座,主題為:救贖『性迷失』世代、超越『斷背山』。
『斷背山』是轟動一時、又得大獎的電影。魔鬼緊緊抓住媒體,要歪曲人們的思想與道德觀。下面是鍾先生夫婦的見證:
鍾先生,曾幾何時也沉醉於『斷背山』上的旖旎風光。鍾太太(靜)同樣掉過無數眼淚,但跟電影結局不同,這對夫婦最後攜手逃出了『斷背山』的惡運。
鍾先生:" 1995年8月,我與金X在學生宿舍相遇。我與靜拍拖初期,偶爾仍會收到金X的來信,那份久違的情感湧上心頭,我只有把回憶收藏於心坎中的寶盒,就如 Jack 房間中的兩件夾克。
我於1998年結婚,我們偶有爭執或冷戰。那時我想過逃避、躲到『斷背山』。我發覺回憶通常比現實浪漫的多。
Ennis 頭也不回、撇下妻兒,與 Jack 共赴斷背山,這種『目空一切』、『不顧後果』與『被慾望佔據』的情況,導演描繪的很真切。
但導演故意隱瞞了 Ennis 的歉疚,人怎能對孤妻幼兒冷酷無情?Alma 抱著女兒飲泣的一幕我忘不了。我曾經試過忘掉對妻子的承諾、而做糊塗事,事後我後悔和內疚,這些傷害是我無法彌補的。
2002年,我一次上山,神揭示我的內心,為何我不能盡情地愛我妻子?我醒過來,將心中的『寶盒』交出、求主加給我愛,我需要擺脫不正常性癮的魔爪。
過去,我不斷用自己的方法去追求男性的肯定和愛。我像戲中的 Jack - - 情感細膩、需要溝通、想得到擁抱、被人明白。沒有用,短暫的麻醉並沒給人出路。
近年來,我勇敢面對自己的不堪歷史,我願意處理人際關係上被拒絕的傷害,重拾『作男人』的自信。一個成熟的男人要勇於改過、承擔責任。
在教會中,我找到一群死黨、當中竟有幾個是同性戀過來人。教會沒有排斥不同背景的人,反讓他們在主的愛中、生命得以再造。
『斷背山』這電影追捧聲不絕,但我希望觀眾朋友不要昏了頭。戀愛對某些人來說只是激情、不須委身,但婚姻與家庭卻是另一回事,在當今社會中,我們需要更多『走過傷悲、積極成長』的好戲。"
鍾太太:" 我身為一位『前同性戀者』的太太,親見我先生面對一頭不知飽的野獸(情慾)奮戰,經驗和坊間的誘惑夾包過來。
偶爾他也有失腳的時候,但我感激他願意逐步放下過去,與我重新開始、建立愛和被愛的真實關係。
Ennis 和 Jack 這兩位不能『終成眷屬』的同志牛仔,在導演的精心佈局下尚有很多淒美的無奈,但誰會留意到他們對妻兒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和摧毀?片中的信息實在令我悲憤。
電影所描述的家庭:斗室狹小而混亂,孩子哭哭啼啼,還有無數生活細節的壓力。但當描述偷情的場景卻是:鏡頭寬廣,配上流水淙淙及牛仔音樂,令觀眾不期然地嚮往這片由導演描繪的罪惡樂土。
『家庭生活的迫害』及『秀麗山川的偷情樂』儼然形成強烈對比,導演高舉同性戀的浪漫和自由奔放。不錯,家庭生活總不及談戀愛逍遙,但什麼是踏實的幸福?你享受與家人一同作息嗎?
七年的婚姻生活及我所認識的『前同性戀者』共同證明『斷背山』的經驗並不是唯一的。他(她)們可以借外力克勝不正常的轄制性掌控,再次擁抱健康的人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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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知道正常婚姻有益身心健康,同性戀帶來反效果。同性戀中,患抑鬱症、自殺、感染性病、吸毒、酗酒和家庭暴力的比率遠遠高於異性戀者。
上帝愛我們,祂要我們蒙福、趨吉避凶,所以才嚴禁我們做傷害自己的事。聖經中所多瑪城最後遭天火的焚燬,原因之一是:
『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 1:26 - 27)。
『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啟 13:9),上帝的聲音,聽得進去的人是聰明!
參考文章:黑夜已深、白晝將近、 走出同性戀的噩夢、聽得進去的人是聰明!
2012/4/11
同性戀是天生的嗎?
我有兩個同志朋友,這兩個朋友都有長得超像的雙胞胎兄弟,但另一個兄弟竟然都不是GAY。同性戀如果是天生的,該怎麼解釋呢?
我還有好幾個朋友,人家可是在健康的家庭環境下長大的,也不是被朋友帶壞,可是人家就是GAY。同性戀如果是後天環境造成,該怎麼解釋呢?
我認為造成同性戀的原因,就像身高一樣,完全是先天嗎?完全是後天嗎?
兩個都有關係,造成同性戀的原因應該也是這樣吧!
專家:同性戀是一種性取向大多數是天生的
發布: 2008-6-29 00:11 |作者: admin |
大多數同性戀者是天生的
簡介
同性戀是一種性取向。 那些對與同性產生愛情、性慾或戀慕,稱為同性戀者。 同性戀有時也用來描述同性性行為,而不管參與者的性取向如何。 有人認為,同性戀是一種現代概念,在不同時代有不同的含義,是無法直接一一對應為現代的“同性戀”的,例如古羅馬的“愛者”與“被愛者”的關係與現代的“同性戀”可能有區別。 美國心理協會位於美國首都華盛頓,成員總數超過15萬人,其中包括研究人員、教育學家、臨床心理醫生、心理學顧問和學生等。 早在1973年,他們就已經不再認為同性戀是一種精神疾病,將它從精神病手冊中取消了。 2001年4月20日,《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三版出版,在診斷標準中對同性戀的定義非常詳細,同性戀的性活動並非一定是心理異常。 由此,同性戀不再被統劃為病態。 不再把同性戀看作一種病態心理,這是中國大陸社會的一個進步。 現代口語中,常常使用“同志”來稱呼同性戀者(正式場合下,這個詞語的原意不變),另外“同性戀”也有“同性愛”等近義詞。 此外,粵語吸收了英文單詞gay後,用“基”指同性戀。 但是此詞通常具貶義。 帶有貶義的單詞還有“玻璃”等。 在某些地區的方言中,還把男同性戀者稱做“飄飄”。 女同性戀中,“T”指特質傾向於陽剛,或外貌喜歡作男性化/中性化裝扮者(“T”來自英文的Tomboy)。 但“Tomboy”的本義並沒有同性戀的意思;“婆”指裝扮、行為、氣質陰柔的女同性戀(又稱為P)。 “婆”這個詞在最早是相對於T而來,指“T的老婆”。 但近年來,婆的主體性已經逐漸浮現,用以泛指氣質較陰柔者。 Uncle指年長的T;這個詞起源於60年代,是女同性戀用來對長輩的尊稱。 在中文裡則稱“哥”,例如“張哥”、“金哥”。 至於“拉子”、“拉拉”或“蕾絲邊”指女同性戀者(由Lesbian諧音而來)。 1990年代,見於台灣作家邱妙津的女同性戀小說《鱷魚手記》裡,開始流行於台灣。 男同性戀亦有其一套使用的名詞與用語,例如台灣同性戀文化術語裡較普遍的用語是“C貨”,係由英語“Sissy”及“Nancy”所衍生而來,指氣質陰柔的男同志。 Macho Queen(金剛芭比)指外貌非常陽剛,身型健壯,但隱約有陰柔特質或動作及想法的男同志。 另外如同於女同性戀者的“T”與“P”,台灣男同戀者一般也分為“哥”(普通亦可稱'葛格')、“弟”(亦可稱'底迪')兩種角色。 兩者主要差別不是女性化或男性化的程度,而是保護及依賴兩種概念。 一般而言,其區分是不明顯且無確實定義的。 其他尚有“男風”、“走旱路”等詞婉指男同性戀現象。 因李安之電影《斷背山》奪得奧斯卡後,“斷背”一詞亦成為同性戀之別稱。
形成原因
1:在關於什麼因素決定一個人的性取向問題上存有很多爭議(特別是關於環境和基因方面的爭議):究竟性取向是天生的還是後天的,是不可變的還是可選擇的。 有些人認為同性戀是一個學習行為。 但也有人認為,如果同性戀是一種學習行為的話,應該可以通過讓同性戀者學習異性戀者的性覺醒、性刺激和性行為來改變同性戀取向,但是這事實上是很困難的。 他們聲稱一定有一種先天的因素使得大部分人們對異性產生性慾。 這些因素也在同性戀者身上體現,只是同性戀是其中非典型的例子。
2:大多數同性戀者是天生的。 在人們傳統思維中,“大部分男人愛女人,所以男人應該愛女人,所以男人愛男人是不正常的”。 人們約定俗成的上述觀念沒有任何邏輯推理可言,這是典型的“幼稚歸納推理”,其本質純粹是“感覺”而已。 實際的情況是:大部分人是異性戀,少數人是同性戀。 這個才是正常現象。 所有人都是異性戀的所謂“正常”在有文字記載的任何時期的任何民族都沒有出現過。 當然,也有一些同性戀是後天逆轉的,這些和家庭影響、社會風氣有關。 而早年的家庭影響則相當的巨大。 比如在軍隊裡,同性戀的情況間或發生。 社會風氣也會影響人們的性取向。 在西方的古希臘和中國的魏晉南北朝,是一個男子注重儀容風貌的年代,那個時代,同性戀現像也最為盛行。 古希臘著名人物柏拉圖和蘇格拉底,都是同性戀者,在他們觀念中,成年男子和青年男子的愛情比男人和女人的愛情要高尚。 而中國古代有周定王“裸衣合睡”;春秋戰國的“龍陽”、“分桃”;漢哀帝的同床“斷袖”;魏晉的“竹林裸嬉”。 許多名士的詩歌,很多皆有同性戀影子。 又如隋唐的同騎相抱,宋代的執手撫面,直至明清同性之間的關係過度密切依然普遍存在。 古代對此並沒有嚴格束縛,這是自古逐漸形成的風氣而不是現在意義上的病態。 況且還不一定就是同性戀。 許多歷史學家和人文學者也並不認為此“古風”為同性戀做法,而僅僅是超越生死的情誼。 但是說到社會風氣的影響,其實其影響的社會因素並不如表面上所顯現的那般巨大,而是一個寬容的社會使得更多的同志走向公開而已,而保守的社會則讓更多的同志選擇了隱瞞。
一些宗教組織相信同性戀是一種選擇,並為同性戀者提供轉化療法(conversion therapies)來改變他們的性取向,但是這些療法受到醫學界和科學界的批評,因為它們帶來的壓抑感有時會導致治療者自殺,或自卑感。 美國精神學學會已經於1997年通過決議,表示從事這種療法的醫生將被認為是缺乏職業道德的。
同性戀婚姻狀況 同性婚姻(民事結合)
已合法化國家:丹麥、挪威、瑞典、冰島、荷蘭(第一個法律認可同性婚姻的國家,同性婚姻家庭享有傳統家庭所享有的一切待遇)、西班牙、法國、德國、芬蘭、瑞士、葡萄牙、比利時(第二個承認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但這部法律不允許同性家庭收養孩子)、英國、加拿大、巴西、墨西哥、南非、新西蘭。
部分地區合法化的國家:美國、阿根廷、澳大利亞。
還有一個2004年6月14日成立的【國家】,但該國還未被國際社會廣泛承認。 該國為珊瑚海群島同性戀王國。
同性戀名人數不勝數
很多人對同性戀群體感到很好奇,總體來說,他們和異性戀群體無異,因為這既然是“隨機發生”的自然逆轉,則並無規律可循。 但他們又有一些共性:他們的才智平均值在普通人之上(參見藹理士調查),其中有些人相當高。 一些人對藝術尤其是音樂有很深的素養。 在音樂美術專業的人群裡,同性戀的比例要高於其它群體中同志的比例。
歷史上同性戀名人數不勝數。 很多人不理解柏拉圖的所謂“精神戀愛”,這都是因為對古希臘社會研究了解不深的緣故。 如果知道了其意義在某一方面就是指同性戀,這個就不難理解。 意大利文藝復興時期最負盛名的藝術家、工程師、科學家、哲學家和發明家達芬奇以及與他同時代的米開朗基羅都是同性戀,米開朗基羅曾狂熱的愛過一個叫做卡瓦列裡的青年貴族,他們的戀情幾乎全城皆知。 卡瓦列裡就是後來寫了《靈魂的七種體現》(名字記不清了)的作曲家小卡瓦列里之父。 英國大哲人培根被認為是同性戀者。 王爾德是眾人皆知的同性戀者,他曾因為自己的獨立秉性而入獄。 支持瓦格納的有同性戀傾向的路得維希二世和管家雙雙跳河自殺身亡。 法國作家科克托是雙性戀。 美國大詩人惠特曼和狄金森幾乎可以被肯定是同性戀,許多人為了支持自己所謂正統立場竟對很多明顯的證據視而不見。 同樣的事情發生在俄羅斯大作曲家柴科夫斯基身上,他因為愛上外甥而被迫自殺,然而音樂界和史學界許多人寧可接受漏洞百出的記錄說他死於霍亂。 與卡拉揚齊名的大指揮家伯恩斯坦曾與老師科普蘭同居過。 另外,文學家吳爾芙,也有此傾向。 法國當代哲學大師福柯,是公開的同性戀者。 英國數學家圖靈由於是同性戀而遭到迫害性無效治療,英年早逝,他被稱為計算機科學之父。 同志在政治家中比較少見,因為這個職業的特殊使然。 然而我知道的,以色列特拉維夫市長和澳大利亞大法官之一(名字記不清)是公開承認了自己的性取向。 在中國,不用說歷朝歷代皇帝的優伶,那幾乎列舉不盡。 許多人知道乾隆與和珅的故事,卻沒有發現其中的同性戀意味。 要知道皇帝和寵臣尤其宦官,這樣的意味是很濃厚的。 周定王有“裸合”之境,龍陽君留下了“龍陽”一詞,衛靈公留下了“餘桃”一幕,漢哀帝和董賢留下了“斷袖”典故。 《斷背山》之所以把英文的Back故意譯成“臂”,成為《斷臂山》,其實是呼應這個典故。 民國時期廣州的金蘭契之類的女子組織,亦是此類意味很深的場所。 說到東方,當代的張國榮和白先勇,兩個人公開了各自的同志戀情,而其高尚人格早已得到社會尊重。 再往東,日本的川端康成大學時曾有一段同性戀情,到了三島由紀夫,同性戀就是很明顯以至於外露的了。 這些都和出生地點,就讀學校一樣,稀鬆平常。
判斷析解:
現在的同性戀要和古代的家族寵信、知己寵信、才華寵信和同性情誼區分開,有寵信性質的基本是出於外因而非本能意識上的性取向。 古代帝王常因為外戚家族而寵信某個人,但又往往因為外戚的沒落和滅亡而摒棄對其寵信,武帝之寵信李延年和衛青和霍去病是典型的外戚寵信。 還有一類是知音或兄弟情誼,這也要分開,不然歷史上有兄弟情誼的人皆可稱同性戀了,比如對待功臣和對待共同的知音,典型的例子就是李世民和劉弘基之間“每每馬並出行,同床共臥”但其實不為同性行為,而是以交流、志向、思維取向為基礎的知己而已。 同性戀行為包含同床共枕和同性親密,但有同床共枕和同性親密行為的人絕不等於同性行為。 而對宦官寵信是為對其服侍的肯定。 比如一個皇帝或君主自小受到一個人的服侍,長大後不受其服侍反而不舒服而獨愛其服侍,此為趨於習慣性質的趨向,而非同性層次的本能取向。
古書中佞臣、男寵定義:
有些君主和帝王在后宮佳麗無數的前提下也是喜歡和一些非商討國事的男人在一起的,而且往往有共枕的的描述。 有些帝王放下架子,與自己欣賞的才士和知己侃侃而談,夜而同眠。 而受皇帝寵信的這類人往往是史官和禮儀官所鄙視的,如果被寵信的對象身份顯赫數有大功也就罷了,但那些身份卑微沒有實功的人通常被描述成了受寵幸的佞臣。 這也說明一些對國家社稷沒有絲毫貢獻和作用的人如果出於討好皇帝而受皇帝寵信則必將被打入佞臣之列。 也就是男寵。 古代史籍對於佞臣只是形容非出於國家社稷而受寵信的一類人群,還與同性戀的定義差距甚大,也不能一概而論地說皇帝一和男人親密就列為同性之列。 寵信宦官和佞臣往往是出於皇帝對其非治國安邦之才的欣賞而定義的,李延年唱歌唱得好,宮里人都喜歡,被封為宮廷樂師備受皇帝欣賞,如果一個臣子或平民欣賞他的歌就不會被列為佞臣,但皇帝對其欣賞有嘉,每每聆聽,當作自己的知己,在大臣看來就是影響皇帝的政治,影響國家社稷,遂被打為佞臣。 其實是文史家對此類人的一種歧視。
同性戀的準確標準:
1:純意識上的同性性取向。
2:不受外因影響單純趨向於同性的人
3:不包括因欣賞才華、能力而倍加寵信的
4:不包括因外戚家族延續出於親情而寵信的人
5:不包括因兄弟情誼為基礎或覓得知己知音而多有親密的人
6:不包括因長年服侍而得來的寵信
周定王,與廣元執手共歡,裸衣合睡一幕衛靈公,春秋時代衛國君主,與彌子暇分桃而食龍陽君,戰國時代人物,為魏王拂席而枕漢哀帝,對董賢有不忍驚而斷袖起的故事禰衡,三國時期人物,常與人裸身相會。
魏元帝,愛與侍童同池共歡晉成帝,常與伯奇於竹林裸會陳文帝,為韓子高提出男皇后的說法唐僖宗,與侍衛孫繼幽會於后宮宋恭帝,對才子隋順相擁共枕庾信,南北朝文人,曾與南梁宗室蕭韶(後人誤寫為王韶)有斷袖之歡王衍,五代十國前蜀皇帝,寵幸對象為王承休鄭燮,清朝文人,又稱鄭板橋,著名的揚州八怪之一袁枚,清朝文人李桂官,清朝戲曲演員,因與畢沅交好而被戲稱為“狀元夫人”
白先勇,台灣作家林懷民,台灣雲門舞集創辦人蔣勳,台灣作家、藝評人田啟元,台灣劇作家蔡康永,台灣藝人、作家邱妙津,台灣作家陳俊志,台灣紀錄片導演羅文,香港藝人林弈華,香港文化界人士張國榮,香港藝人關錦鵬,香港導演崔子恩,大陸作家歐陽文風,馬來西亞作家歐陽靖,台灣模特兒、攝影師、演員李幼新,台灣影評人邵國華,香港的社會學家及社會工作者周美玲,台灣導演劉芸後,台灣攝影師賴正哲,台灣晶晶書庫負責人費玉清,歌手
A
Roberta Achtenberg, 美國政治家簡·亞當斯(Laura Jane Addams),美國第一位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女性
Edward Albee, 美國劇作家(代表作“Who's Afraid of Virginia Woolf?”)
亞里士多德,亞歷山大大帝老師亞歷山大大帝(Alexander the Great)
伊麗莎白·雅頓(Elizabeth Arden),美國女性企業家
Reinaldo Arenas, 古巴詩人,作家喬吉歐·亞曼尼(Giorgio Armani),意大利設計師,時尚品牌亞曼尼創辦人
John Ashbery, 美國詩人歐登(WH Auden),英國詩人
B
弗蘭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英國作家,哲學家詹姆斯·鮑德溫(James Baldwin),美國作家
Alan Ball,劇作家(American Beauty, "Six Feet Under")
Samuel Barber,美國作曲家
Clive Barker,作家,導演,藝術家,以其恐怖電影作品著稱邁克爾·巴里摩爾(Michael Barrymore), 英國喜劇演員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法國文學理論家
Katharine Lee Bates, "America the Beautiful"的作者
Billy Bean,前佛羅里達Marlins棒球隊投手, released shortly after declaring himself gay
Amanda Bearse, 美國演員("Married...with Children"),導演西蒙·波娃(Simone de Beauvoir),存在主義女性主義的創始者
Alison Bechdel,美國漫畫家(Dykes to Watch Out For)
Sandra Bernhard,美國喜劇演員,歌手,作家以及演員倫納德·伯恩斯坦(Leonard Bernstein), 美國作曲家以及指揮家
Mark Bingham,聯合航空93次旅客
Ross Bleckner,美國藝術家
Chastity Bono,美國活動家,Cher 和Sonny Bono的女兒
Michel Marc Bouchard, 加拿大劇作家(Les feluettes)
大衛·鮑伊(David Bowie), 英國雙性戀歌手,Iman的丈夫
Karin Boye,瑞典詩人以及小說家
Easter Bradford,美國音樂家,演員以及人權活動分子馬龍·白蘭度(Marlon Brando),美國演員,雙性戀
Scott Brison, 加拿大國會成員本傑明·布里頓(Benjamin Britten),英國作曲家
Lady Bunny, drag performer
William S. Burroughs,美國Beat 作家(Naked Lunch, Junky)
朱迪恩·巴特勒(Judith Butler),美國酷兒研究理論家
C
Truman Capote,美國作家
Nell Carter,托尼獎獲得者,歌手以及演員("Give Me a Break")
Luis Cernuda,西班牙劇作家
Graham Chapman,英國喜劇演員
Richard Chamberlain,美國演員
Montgomery Clift,美國演員
Kate Clinton,美國喜劇演員
Jean Cocteau,法國導演以及藝術家, lover of Jean Marais
Aaron Copland,美國作曲家, documented in Howard Pollack's biography, Aaron Copland: The Life and Work of an Uncommon Man
Quentin Crisp,英國演員以及wit
Alan Cumming,蘇格蘭演員麥可·康寧漢(Michael Cunningham),美國作家克莉絲蒂娜女王(Christina of Sweden),十七世紀瑞典女王
D
Jeffrey Dahmer,美國一連環殺手
Libby Davies,加拿大國會成員艾倫·狄珍妮(Ellen Lee DeGeneres),美國演員,棟篤笑(stand-up comedian)藝人。
貝特朗·德拉諾埃(Bertrand Delano?),巴黎市市長
Divine,演員以及變性表演者
Samuel Delany,科幻小說作家
Lea Delaria,美國喜劇演員,爵士樂歌手, 作家
Ani DiFranco,美國鄉村歌手埃米莉·迪更生(Emily Dickinson),十九世紀美國女詩人
E
Hilton Edwards,演員,co-founder of Dublin's Gate Theatre, partner of Micheál MacLiammoir
伊巴密濃達(Epaminondas),希臘城邦底比斯的將軍與政治家。
Melissa Etheridge,美國歌手,音樂家,作曲家
Kenny Everett,英國DJ以及滑稽演員
Rupert Everett,英國演員
F
法辛奴(Justin Fashanu),英國足球運動員
Harvey Fierstein,美國演員,劇作家(Torch Song Trilogy)
湯姆·福特(Tom Ford),美國時裝設計師福斯特(EM Forster),英國作家
Pim Fortuyn,荷蘭保守政治家米歇爾·福柯(Michel Foucault),法國哲學家
Samantha Fox,英國模特以及one time pop 歌手
Barney Frank (D, MA),美國眾議員
Stephen Fry,英國喜劇演員,小說家賴納·維爾納·法斯賓德(Rainer Warner Fassbinder),德國電影、戲劇導演、演員、製片人、攝影師、剪輯師
G
David Geffen,音樂製作人以及record executive
尚·惹內(Jean Genet),法國作家
Chrissy Gephardt,2004總統候選人Dick Gephardt 的女兒喬治男孩(Boy George),英國音樂家紀德(Andre Gide),法國小說家以及諾貝爾桂冠獲得者
Candace Gingrich,活動家,美國前白宮發言人Newt Gingrich 的妹妹(half-sister)
艾倫·金斯堡(Allen Ginsberg),美國先鋒派詩人(代表作《嚎叫》"Howl")
果戈理(Nikolai Gogol),俄羅斯作家(代表作《死魂靈》和《欽差大臣》)
Gorgidas,Theban military leader of the Sacred band of elite troops of paired gay lovers.
Juan Goytisolo,西班牙作家
Judy Grahn,美國詩人
Gustav Gründgens,德國演員以及舞台導演
Duncan Grant,英國畫家
H
羅伯·哈爾富德(Rob Halford),英國歌手(猶大聖徒)
Marc Hall,加拿大學生以及活動家
Vincent Hanley,Irish radio DJ who died of an AIDS-related illness
Lou Harrison,美國作曲家
Randy Harrison,演員,美國電視連續劇'Queer as Folk'中扮演Justin Taylor.
Richard Hatch,倖存者獲勝者奈傑爾·霍桑(Nigel Hawthorne),英國演員
Harry Hay, 美國同性戀權利活動家,Mattachine Society創建者安·海契(Anne Heche),美國雙性戀演員赫費斯提翁(Hephaestion),馬其頓貴族Amyntor之子,亞歷山大大帝的同性戀人。
Sighsten Herrg?rd,設計家,trendsetter. Became the face of AIDS in Sweden.
馬格努斯·赫希菲爾德(Magnus Hirschfeld),德國猶太裔醫生、性學家。
AE Housman,英國詩人
Rock Hudson,美國演員I
Christopher Isherwood,英國小說家
J
Tony Jackson,美國鋼琴家以及作曲家詹姆斯一世(James I of England),英國國王
Joan Jett,女同性戀歌手艾爾頓·約翰(Elton John),英國歌手,音樂家,作曲家
Philip Johnson,美國建築師安吉麗娜·朱莉(Angelina Jolie),美國女演員
Mychal F. Judge,聖芳濟會牧師,世貿中心恐怖襲擊的受害者儒略·愷撒(Julius Caesar),羅馬共和國末期傑出的軍事統帥、政治家儒略一世(Pope Julius II),羅馬教皇米高·積遜(Michael Joseph Jackson ),美國名流行歌手、作曲家、舞蹈家和唱片製作人。
K
卡爾一世(Karl I),第三任符騰堡國王約翰·梅納德·凱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英國經濟學家
Billie Jean King,網球運動員
James Kirkwood,美國劇作家(A Chorus Line)
高坂昌信(Masanobu Kōsaka),日本戰國時代的武將,曾經是武田信玄的眾道
David Kopay,美國足球運動員,在自傳中出櫃
TR奈特(Theodore Raymond Knight),美國演員
L
Nathan Lane,美國演員以及歌手
kd lang,加拿大鄉村以及由於布魯斯歌曲歌手(country and blues),音樂家托馬斯·愛德華·勞倫斯(Thomas Edward Lawrence),英國軍官,又稱“阿拉伯的勞倫斯”
Hedda Lettuce,drag performer
Jose Lezama Lima,古巴詩人
Liberace,美國音樂家
Federico García Lorca,西班牙詩人以及劇作家,在西班牙內戰中被殺害
Audre Lorde,詩人,作家格雷格·洛加尼斯(Greg Louganis),美國奧林匹克跳水運動員路德維希二世(Ludwig II),巴伐利亞國王,曾著手修建新天鵝堡,也是華格納的資助者,有“童話國王”之稱
M
瑪麗二世(Mary II )荷蘭王后、英國女王。 英國國王詹姆斯二世的長女,荷蘭執政、英國國王威廉三世的妻子和共治者(在英國)
Micheál MacLiammoir,演員以及Dublin's Gate Theatre的合夥創建人前田利家(Toshiie Maeda),日本戰國時代武將,在利家夜話中曾記載了他和織田信長的不尋常關係戈洛·曼(Golo Mann) ,德國歷史學家、作家和哲學家。
托馬斯·曼(Thomas Mann),德國作家羅柏·梅普索普(Robert Mapplethorpe),美國藝術家
Jean Marais, 法國演員,Jean Cocteau 的愛人克里斯托弗·馬洛(Christopher Marlowe),伊麗莎白時期的劇作家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英國小說家(代表作《人性的枷鎖》和《月亮和六便士》)
Armistead Maupin,美國作家(Tales of the City)
阿梅莉·毛瑞斯莫(Amelie Mauresmo),法國現役女子職業網球第一名選手,曾獲2006年澳洲網球公開賽以及溫布頓網球公開賽冠軍伊安·麥克萊恩(Ian McKellen),英國演員(X-Men, The Lord of the Rings)
亞歷山大·麥昆(Alexander McQueen),英國服裝設計師瑪格麗特·米德(Margaret Mead),美國人類學家
Réal Ménard, 加拿大國會成員
Gian Carlo Menotti,美國作曲家佛萊迪·摩克瑞(Freddie Mercury),英國樂隊'皇后'(Queen)主唱
Metrobius
三島由紀夫(Yukio Mishima),日本作家喬治·邁克爾(George Michael),英國歌星馬克·菲海利(Markus Michael Patrick Feehily),愛爾蘭西城男孩樂隊成員米開朗基羅(Michelangelo),文藝復興時期知名的雕塑家。
森蘭丸(Ranmaru Mori),日本戰國時代的武將,是織田信長的侍童(小姓)
N
艾薩克·牛頓(Isaac Newton),英國物理學家、數學家、天文學家、自然哲學家和煉金術士弗洛倫斯·南丁格爾(Florence Nightingale),十九世紀英國護士約翰·納什( John Nash),美國經濟學家,諾貝爾獎經濟學得主瑪蒂娜·納芙拉蒂洛娃(Martina Navratilova),網球選手
O
織田信長(Nobunaga Oda),日本戰國時代的大名。
P
彼得大帝(Peter the Great),俄國國王
R
阿爾圖爾·蘭波(Jean Nicolas Arthur Rimbaud),十九世紀法國詩人恩斯特·羅姆(Ernst Roehm),納粹德國軍人,政治家
S
聖桑(Charles Camille Saint-Saens),十九世紀末法國作曲家、鋼琴家、管風琴家及指揮家馬修·謝巴德(Matthew Shepard),懷俄明大學學生,因仇恨犯罪而身亡蘇格拉底( Socrates),古希臘哲學家薩福(Soppho),公元前六世紀著名女詩人舒伯特(Franz Schubert),浪漫派音樂家,有歌曲之王之稱伊夫·聖羅蘭(Yves Saint-Laurent) ,法國設計師,時尚品牌聖羅蘭(YSL)創辦人齊曼努斯基(Karol Szymanowski),二十世紀初波蘭作曲家、鋼琴家
T
武田信玄(Shingen Takeda),日本戰國時代的名將柴科夫斯基(Pyotr Ilyich Tchaikovsky),俄國音樂家德川家光(Iemitsu Tokugawa),日本江戶時期德川幕府的第三代將軍德川綱吉(Tsunayoshi Tokugawa),日本江戶時期德川幕府的第五代將軍艾倫·圖靈(Alan Turing),英國數學家、計算機學家和理論家
V
魏爾倫(Paul Verlaine?),十九世紀法國詩人吉安尼·凡賽斯(Gianni Versace),意大利設計師,時尚品牌凡賽斯創辦人列奧納多·達·芬奇(Leonardo da vinci),文藝復興時期知名的哲學家、科學家和藝術家。
W
沃爾特·惠特曼(Walt Whitman?),美國著名詩人奧斯卡·王爾德(Oscar Wilde),十九世紀英國作家田納西·威廉斯(Tennessee Williams),二十世紀美國劇作家維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 ),奧地利哲學家瑪莉·吳爾史東克拉芙特(Mary Wollstonecraft),英國作家,著名的女性主義者維吉尼亞·伍爾芙(Virginia Woolf?),英國作家,二十世紀現代主義與女性主義的先鋒之一克勞斯·沃維雷特(Klaus Wowereit),德國政治家,柏林市長,德國社會民主黨成員
同性戀是不是天生的?2012年05月28日 14:08
來源:鳳凰網時尚 作者:方舟子字號:T|T0人參與0條評論列印轉發
導語:無論如何,種種證據都表明,有相當一部分——很可能是大部分——男同性戀是先天決定的,與後天生活環境無關。
著名美劇《生活大爆炸》男主角Jim Parsons是同性戀
香港無線電視著名藝人關菊英公開性向
媒體曾經報道說,美國科學家正在從事一項改變同性戀公羊的性取向的實驗,並且已經獲得了巨大成功,通過改變公羊大腦中的激素水準,使同性戀公羊開始對母羊有了興趣。這讓人聯想到這項技術可能會在將來被運用於人類,孕婦可以通過某种醫療手段來減少或杜絕生育出同性戀後代的可能,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反對云云。
這個報道是根據英國《星期日時報》報道的,而《星期日時報》隨後發了更正。與原報道相反,該研究是試圖通過改變公羊大腦中的激素水準來讓異性戀公羊變成同性戀,但是沒有成功。該研究只是一項基礎研究,並沒有想到要將它應用於人類。
在綿羊中,大約6~8%的公羊是“同性戀”,即對發情母羊毫無興趣,卻會試圖與公羊交配。這使得公羊成為研究性取向的生物機制的絕好實驗材料。許多項研究表明,在胎兒發育時,性激素能讓哺乳動物大腦的結構和化學功能發生永久的變化,從而決定了成年後的性取向。例如,同性戀公羊大腦杏仁核中雌激素受體的數量明顯少於異性戀公羊,而與母羊的相當。因為大腦杏仁核與嗅覺有關,這意味著同性戀公羊對與性刺激有關的嗅覺資訊的處理可能與異性戀公羊不同。異性戀公羊下丘腦視前核顯著大於母羊和同性戀公羊,大約是它們的兩倍。
在人類中也存在著相似的情況。早在1991年,美國神經生物學家利維(Simon LeVay)在解剖了異性戀與同性戀男子的屍體後,發現在下丘腦前端一個被稱為INAH-3的區域,同性戀男子顯著小于異性戀男子,而與女子的相當。從而引發了一場激烈的爭論:人類的同性戀現象是不是由先天的生理結構決定的,而不是像一般人設想的那樣,是生長環境導致或個人選擇的結果?
有一些男孩在出生時被發現外生殖器有畸形。由於製造陰道要比製造陰莖容易,因此他們往往經過手術整形成女孩,並按女孩培養。他們不知道自己本是男兒郎,一直認為自己是女性。但是研究表明,他們在成年後無一例外都只對女人感興趣。這就清楚地表明,一個人的性取向不是後天的培養可以改變的。
對孿生子的研究也表明,男同性戀有其遺傳因素。在同卵孿生子(基因完全相同)中,如果有一個是同性戀,那麼另一個也是同性戀的可能性達50%;但是對異卵孿生子(基因只有一半相同)來說,如果有一個是同性戀,那麼另一個也是同性戀的可能性則只有20%。
如此看來,還存在與性取向有關的基因了。這個或這套“同性戀基因”在哪呢?1993年,美國遺傳學家哈默(Dean Hamer)等人在調查了114個男同性戀家庭後發現,同性戀看來是母系遺傳的。他們進一步對同性戀兄弟的X染色體(只遺傳自母親的染色體)做了比較,認為同性戀基因位於X染色體上一個被稱為Xq28的片段上。此後其他實驗室也做了類似研究,但是並不能重復出哈默等人的結果。要解決這個爭議,需要有更大樣本的調查。14年過去了,還沒有人能夠確定究竟是哪一個或哪幾個基因在影響著人的性傾向。
無論如何,種種證據都表明,有相當一部分——很可能是大部分——男同性戀是先天決定的,與後天生活環境無關。這個結論有其社會影響。一些同性戀活動家相信如果能夠科學地證明同性戀是遺傳的,那麼就會有助於讓全社會對同性戀採取更寬容的態度,而不是試圖去改變同性戀。有一項在美國、瑞典和菲律賓同時進行的調查表明,那些認為同性戀是天生決定的人,要比那些認為同性戀是後天形成的人,對同性戀抱著更積極的態度。但是也有一些同性戀活動家擔心這些研究結果會被用於消除同性戀,就像開頭的那篇擺烏龍的報道所提及的。
對研究同性戀現象的生物學家來說,他們可能並不關心其研究成果會有什麼樣的社會意義,而只是出於學術上的好奇:性取向有什麼樣的生物學機制,又是怎麼進化來的?
如果真的存在“同性戀基因”的話,那麼就有了一個很顯然的難題:它怎麼會被遺傳下去?男同性戀對異性不感興趣,沒能留下後代,那麼他攜帶的“同性戀基因”也會隨著他的死亡而消失。即使有一部分男同性戀在社會壓力下娶妻生子,生育率也會很低,“同性戀基因”也會很快地漸漸消失。為什麼沒有呢?
美國著名生物學家、社會生物學的創始人愛德華·威爾遜曾在1978年試圖用“同胞選擇”理論解決這個難題。他認為,男同性戀對其兄弟姐妹的子女會更關心,讓他的侄子、外甥們(包括女孩)有更高的生存率。這些孩子有一部分基因(約八分之一)與其相同,這樣男同性戀者就通過其侄子、外甥們傳播了一部分基因,其中有的就含有隱性的“同性戀基因”,而他們更高的生存率可以彌補男同性戀自己不生育的損失。但是社會調查表明男同性戀並不比男異性戀更關心其侄子、外甥,不符合同胞選擇理論的預測。當然,這也沒有證偽同胞選擇理論,因為根據現代社會做的調查並不能反映史前社會的狀況。也許在史前社會男同性戀的確更關心其侄子、外甥的生存,而現代社會對同性戀的歧視改變了他們的這種天性。
另一種可能是,“同性戀基因”在不同的性別身上有截然相反的作用。男人攜帶“同性戀基因”會讓他們變成同性戀,從而使其生育率極低或為零,而女人攜帶了“同性戀基因”卻會提高其生育率。也許,“同性戀基因”起到的作用就是讓其攜帶者喜歡男人:它讓男人喜歡男人,而讓女人要比其他女人更喜歡男人。這樣,攜帶了隱性“同性戀基因”的父母雖然其同性戀兒子不生育,卻會有具有超級生育率的女兒彌補其損失,繼續把“同性戀基因”傳播下去。一項義大利的研究結果符合這個預測。研究人員調查了98名男同性戀和100名男異性戀,發現同性戀者的母親平均有2.7個子女,而異性戀者的母親則平均有2.3個子女。同樣需要有更大樣本的研究才能讓人相信這不是假像,但是最終還要把基因找出來並研究清楚其功能,才會讓人信服。所以問題又回到了:“同性戀基因”如果存在的話,究竟在哪?
文章來源方舟子部落格
修理林以諾--請返回教會讀聖經
Phoenix Un 寫於 2012年6月27日 15:55 ·
林以諾牧師以其宗教立場反對同性戀,本是平常不過,《聖經》也有很多篇章反對同性戀,例如《舊約》中上帝(新教稱天主為「上帝」嘛)將所多瑪與蛾麼拉一把火燒掉,將兩城人民幾乎全部燒死,就是因為兩城人民搞同性戀;新約的保羅書信中,也有不少反對同性戀的章節。有不少神學理論表示質疑,並發表對經文的新詮釋,但觀乎林牧師的立場,當然會保守地理解經文。
林牧師要用經文,用神學,在講道時說服信徒反對同性戀,這沒問題,但根據在下貧乏的知識,讀神學是要兼修哲學概論的,林牧師用以下半生不熟的邏輯反對同性戀,令在下好生失望。
林以諾牧師駁斥常用為同性戀辯護的理據,在下又鸚鵡學舌,駁斥一下林牧師:
「1) 同性戀是先天的嗎?
到現在為止仍未有科學研究證實同性戀傾向是天生的,且有不少研究和前同性戀者的經驗顯示後天的成因,在沒有足夠理據下隨意宣稱「同性戀是天生」,只會誤導大眾。」
首先想問林牧師,這樣說不啻是指科學「現時未能」證實同性戀是天生的,若日後科學能夠證明,林牧師會否轉軚,支持同性戀運動?
同性戀天生與否,又如何?他說「沒有足夠理據下隨意宣稱『同性戀是天生』,只會誤導大眾」,同樣可以演繹成「沒有足夠理據下隨意宣稱『同性戀是後天』,只會誤導大眾」,以及「沒有足夠理據下隨意宣稱『異性戀是先天』,只會誤導大眾」。問題在於,他早就將「異性戀」視為天生,「同性戀」則是與人類天性相反的,違反自然的事。
這種思想,我們稱為「本質主義」(Essentialism),即是論斷人類的本質為何,人「應該」是怎樣的,推而論之,人類必須跟從這種本質的規定發展自身,才能使自己趨向完美。舉例說,獅子是食肉動物,「食肉動物」就是牠的本質,牠應該遵從這種本質食肉,而不是食素。
本質主義不是甚麼新鮮事,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就是本質主義的第一代宗師(若隱去沒留下一書半簡的蘇格拉底不算),而其愛徒阿里士多德,雖在哲學觀上處處與柏拉圖相左,但其哲學中論述人類本質以及依循這種本質發展自身的傾向卻更明顯:他將人類定義為理性的動物,人類要跟從本質發展,以達致Eudaemonia(猶言「快樂」)。
問題是我們不要只盯着古希臘,而要宏觀點,看看哲學史的發展。我相信或有修讀哲學概論的林牧師應該對哲學史有所認識。上世紀有一句哲學名言,正正是針對本質主義:「存在先於本質」。法國哲學家沙特作出這樣的比喻:一柄刀在被製造出來時,本質早就預定了,它堅硬的材質、鋒利的刀刃等,定義其應該發揮的功能。
但這種「本質先於存在」對人無效。人類的本質,由他們的選擇決定,而不是事先定義了。對存在主義來說,沒甚麼是天生的,因這樣會給予我們藉口,逃避選擇的自由,指稱說:反正我天生就是這樣,我想走另一個方向也是不可能的。這倒與林牧師的論調有點相似之處,但存在主義一以貫之,不會在一方面說A(舉例,同性戀)不是人類本質,叫人不要做A,然後又說B是人類本質,叫人去做B。自由不代表能胡作妄為,自由反倒是最痛苦的:所有選擇都是自己去做,有甚麼外力驅使都是自己決定是否跟從,你可以枉尺直尋,但屈服投降就不要找其他藉口。
事先定義本質,有這樣的危險性:一些人壟斷對人類本質的話語權,訓導人類必須要怎樣怎樣生活。我不禁要問,這種演繹人類本質的權力,要延伸到甚麼地步呢?是要只管我們毋偷盜、毋殺人(即是實在地傷害他人),還是要連私人領域的生活小節也要管到呢?道德規範不要太過份,否則就是專制。
正如篇首所言,林牧師要拿着聖經講道,沒問題,但放下聖經講理據講邏輯時,可不可以認真點,多動腦?
「2) 同性戀是不可改變的嗎?
事實上已有科學報告證實同性戀傾向是可以改變的,亦有同性戀過來人公開表述他們性傾向改變的故事。」
同性戀傾向可以改變,異性戀傾向同樣可以改變。可以改變,不代表必須改變。基督徒同樣可以改變信仰,成為佛教徒或穆斯林,你又會不會改變?
林牧師提出這種「同性戀可改變論」,事實上是「同性戀可糾正論」,若同性戀同樣是「正」,則無「邪」可「糾」了。
「3) 同性戀已普遍被視為完全正常的嗎?
全球對同性戀於心理學、醫學及道德上仍充滿爭議,只是主流傳媒偏愛同志運動的言論,壓抑反對同性戀的觀點和資料,事實上各大宗教及中國傳統文化亦視同性戀為不道德的行為,不少社會人士反對同性戀,並非出於無知和偏見。再者,不少研究顯示同性戀的生活方式會帶來很多心理及生理健康的問題,所以社會不應以立法方式鼓吹同性戀。」
充滿爭議,就應該攤出來討論,但討論的基礎,是互相尊重。我們不是立法鼓吹同性戀,而是立法禁止人們歧視和不尊重同性戀。法律不應偏袒任何一方,但更應該保陣應有權利。
很多宗教傳統將某事視為不道德,不代表就正確。哥白尼的日心說,不是曾被教會視為不道德嗎?不同觀點要互相尊重,但還是老問題:「我們要寬容那些不寬容他人的想法嗎」?
說同性戀生活帶來很多心理及生理健康的問題,這是言過其實。研究顯示到同性戀者心理健康出問題?我們不禁要問,甚麼是因,甚麼是果?是同性戀令同性戀者不偷快,還是由於性取向被歧視,令他們不愉快呢?
有部分(而非全部)研究顯示,同性戀者濫藥情況比異性戀者嚴重,不知林牧師是否知道這些,但同樣問題:甚麼是因,甚麼是果?是同性戀令人濫藥,還是因為生活上被排擠,不如意,所以用藥物逃避現實呢?
若是後者,誰需要改正呢?
「4) 精神病學不都認為同性戀並非病態嗎?
美國精神病學會的確自1973年不再視同性戀為病態,但這結論受到多方質疑,指出這立場的改變是基於政治壓力多於科學根據。再者,縱使同性戀並非精神病(如婚外情也不是),也不能引伸出「它在道德上沒有問題」的結論。」
林牧師這段話的佈局不算不精密,下了兩重關卡:若同性戀是病態,則牧師反對同性戀,就是慈悲為懷地想幫助同性戀者,讓他們走出頑疾;反之,同性戀更不能躲在「精神病」的護罩下,應該乖乖地接受道德審判,還要無端扯出個「婚外情」,生怕同性戀未受夠詛咒。
很明顯的扣帽子,很明顯的不必要關連。為甚麼要將同性戀和婚外情扯上關係呢?為甚麼不以「不信基督教」或「自由戀愛」比喻呢?林牧師還有另一個更大謬誤,下面再談。
心理學判斷某心理現象是否精神病的一大標準,是這些現象會否對當事人和他人生活造成負面影響。1973年美國精神病學會將同性戀自「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中除名,首先是因為他們與另一組織美國心理學會都認為,同性戀是人類性傾向的正常選擇,另外同性戀者所面對的社會排擠和困難,是社會本身的問題。提出所謂「政治壓力導致同性戀非精神病化」說法的,主要都是有基督教背景的心理學會。
而更令人疑問的是,有些基督徒對科學可謂過橋抽板,用完即棄:批判同性戀,就拿些過時科學理論做武器,人家否定了的理論,就人棄我取;面對與教義「可能」違背的科學理論,例如進化論,就指稱「科學不是完全可信」,雙重標準至此,怎不叫人心寒?
「5) 只有立法禁制性傾向歧視,和接納同性婚姻,才體現多元社會對同性戀者的寬容?
香港同性戀非刑事化之後,已實現了多元社會對同性戀行為的寬容,同性戀者已可自由與同性性交和長相廝守,這些都不違法,他們與常人一樣擁有各種人權。但社會不應立法正面鼓吹同性戀行為,難道對婚外情寬容就意味著制訂「反婚外情歧視法」和「包二奶」合法化嗎?」
林牧師同時在反對「性傾向歧視法」時,宣稱立法「是會造成骨牌效應,若為同性戀訂立「性傾向歧視法」,也原則上沒理由不為其他性傾向(亂倫、孌童、獸交、姦屍、性虐(SM)、濫交等)制訂反歧視法。」
首先必須申明立場:我對婚外情絕不寬容。不論同性婚姻還是異性婚姻,都必須對伴侶忠誠。我不明白為何林牧師三番四次提及婚外情,以及將之跟同性戀對比。
作為宣教學博士的林牧師,居然犯上一個很常見的邏輯謬誤:滑坡謬誤。所謂滑坡謬誤,就是將「可能性」當成「必然性」,無限上綱,例如文革時,紅衛兵批判人「你丟棄一個饅頭,就可以丟棄一萬個;丟棄一萬個饅頭,就是浪費國家資源;浪費國家資源,就是反革命;反革命,就是為帝國主義當特務,所以你丟棄一個饅頭,就是反革命,為帝國主義當特務。」
林牧師的邏輯是同一的:「你支持同性戀合法化,就是支持包二奶合法化;支持包二奶合法化,就是支持亂倫、孌童、獸交、姦屍、性虐(SM)、濫交合法化。」同性戀和包二奶,連「可能性」連繫都談不上,何來「必然性」連繫?更別說後面的亂倫、孌童、獸交、姦屍、性虐(SM)和濫交了。
林牧師談中國傳統文化,他就應該多讀歷史和文學,中國文學浩如煙渺的傑作中,古代的《孔雀東南飛》,近代的《西廂記》和《牡丹亭》,都是訴說歷史上中國人打破禮教枷鎖,追求自由戀愛的意志。當時的人,也可以用同一種邏輯反駁焦仲卿、劉蘭芝等痴男怨女:讓你自由戀愛,即是讓你同性戀;讓你同性戀,即是讓你婚外情。噢,忘了古代中國,男子包二奶是允許的。若林牧師想說,《孔雀東南飛》只是敘事詩,故事而已,他可讀讀陸游的《釵頭鳳》。
重申一點,林牧師若要在教會,拿着《聖經》引經據典說上帝反對同性戀,一點問題也沒有;若走出教會,以邏輯理性試圖為壓制同性戀的力量辯護,恐怕是以短擊長,非智者所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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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 Hon Lam 借來轉貼吧 orz
6月27日 16:07
Phoenix Un 哦, 好吖, 歡迎轉貼
6月27日 16:08 · 1
Phoenix Un 轉貼埋林以諾嘅理據
質疑同志運動常用的論據
1) 同性戀是先天的嗎?
到現在為止仍未有科學研究證實同性戀傾向是天生的,且有不少研究和前同性戀者的經驗顯示後天的成因,在沒有足夠理據下隨意宣稱「同性戀是天生」,只會誤導大眾。
⋯⋯更多
6月27日 16:15
Michael Tso basically I agree all your points and thanks for really carefully examine his points. In the youtube video, he was 在教會拿着《聖經》引經據典說上帝反對同性戀. But even so I think he made many mistakes in his arguments and even set unnecessary boundaries to the Bible. I believe God's interaction to man is not just His commandment. Otherwise, He is just another totalitarian figure like the communist party. Such a god does not worth believing.
7月19日 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