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合作社"和"集體農場"有根本的分別, 前者是農場主"以地以生產力入股"連結的資本合作組織, 後者是舊時的農業集體化農民的土地變成國營農場 ...
如果習某人想搞的是前者, 那是好事, 集中農村力量在資本市場生存發展, 新西蘭"恆天然"就是這樣的牧業合作社, 把新西蘭各地的奶農們集合起來在國外競爭
如果是後者, 那是走回頭路, 以前蘇聯農業集體化死了多少人, 習某人知道嗎? 人民公社失敗的後果, 他敢看看嗎?
至於貪官污吏受法律制裁, 不是天經地義嗎? 習某人強調"法治"不是就是把國家調整到以法律為治理的基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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