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在目前全省打擊“三非”外國人的行動中,新蔡警方共清查出69名非法滯留的緬甸籍女子。
記者在新蔡采訪時了解到,這些非法入境的緬甸“新娘”在當地有的已經開始了為人婦的生活,甚至有的已經生兒育女。
從中緬邊境線到新蔡,將近萬里,路途遙遠。這些緬甸女子為何來到河南?她們是通過什麼途徑到達河南的?這些緬甸“新娘”的生存狀況如何?她們的歸路究竟在何方?
新蔡生活
她們與人交流主要通過手勢、眼神和簡單的對話,一些緬甸女子甚至已經能說簡單的河南話。
“他看上我了,我也喜歡他。我不想回去。”5月16日,一個炎熱的下午,陳小思(音譯)的臉上帶著羞澀的笑容。將近半小時的談話後,她已從最初的緊張和拘謹變得談笑風生。她光腳穿一雙粉色的拖鞋,白衣,綠褲,膚色略黑(如圖)。
如果不是這個20歲的女孩被重新帶回拘留所,我們幾乎忘記了她的身份︰一個非法入境的緬甸“新娘”。
這是駐馬店市一個普通的縣城——新蔡。半月前,陳小思在“姨”——一個中介人的帶領下,跋涉萬里來到新蔡“相親”。一個26歲的單身男子看上了她。在男方給了“姨”兩萬元後,陳小思留下了。這些錢據稱是給陳小思父母的彩禮——兩萬元人民幣足以讓她的父母在當地蓋一棟房子。
陳小思並不反對這場“跨國婚姻”。“我喜歡這里,緬甸太苦了。”她說,“那里的男人大多吸毒,不干活,愛打老婆。這里的‘老公’對我很好。”
陳小思的父親是行醫的,母親是個家庭主婦,她還有一個姐姐和弟弟。陳小思說,他們那里的很多女子都願意“嫁”到中國。
讓陳小思沒有想到的是,在她越過邊境線,從雲南萬里迢迢到達新蔡的第4天,即被當地公安機關查獲並拘留審查。
“我不想回去。”陳小思的眼神變得很暗淡,“‘嫁’過的人回去就沒人要了。”
除了陳小思,這個縣城曾經和依然非法滯留的緬甸“新娘”為數不少。2005年以來,新蔡縣查獲非法入境的緬甸籍女子103人。不過,除了已遣返的,尚有69名緬甸“新娘”滯留在此。
與陳小思相比,30多歲的緬甸籍女子皮穩(音譯)對新蔡更加留戀。2004年,她“嫁”到了新蔡縣河塢鄉一個農民家里,現在已經有了兩個孩子。
去年民警排查到她家里時,要把她遣返,但她死活不願意回去,這時的她已經會說一些河南話了。她告訴民警︰“我不想回去,男人和孩子都在這里,緬甸家里的父母都已經死了,回去連吃飯都是問題。”
當民警要把她強行帶走時,皮穩突然狠打自己年幼的孩子,孩子哇哇大哭起來,民警有些束手無措。
“來這里的緬甸女人,除了個別被拐賣的,大都不願回去。這里的男人對緬甸‘媳婦’很好,很少讓她們下地干活。”新蔡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張建林說。
盡管存在語言障礙,但這並不影響緬甸女子在新蔡的“幸福生活”。她們與人交流主要通過手勢、眼神和簡單的對話,一部分緬甸女子甚至已經能說簡單的河南話。
他們似乎是正常的夫妻。除了獲得簽證領取結婚證——當然,這對于他們幾乎是不可能辦到的事情。
一個客觀的事實是,在新蔡滯留的緬甸女子完全沒有合法的入境手續。她們是怎麼來到河南的?為何大部分集中于新蔡?
非法入境
一些新蔡的緬甸女子“回娘家”,對老家的姐妹們講述在婆家的“幸福生活”,把緬甸女子帶回河南。
新蔡非法入境和非法居留的緬甸女子,始于上個世紀90年代。當時,一些貧窮的大齡青年在本地找不到合適的對象。一些長期在外打工,尤其是在雲南邊境地區打工的青年,經當地人介紹,認識結交並帶回非法入境的緬甸女子,形成“事實婚姻”。
隨即,不少人紛紛效仿。一方面,一些新蔡的緬甸女子“回娘家”,對老家的姐妹們講述在婆家的“幸福生活”,把緬甸女子帶回河南;另一方面,新蔡的一些大齡青年也紛紛到雲南打工,“娶”回緬甸媳婦。
緬甸女多男少,經濟發展水平與中國相比存在不小差距,使得一些緬甸女子希望通過跨國婚姻有個好的出路——盡管這種婚姻是非法的。
在新蔡,一些男青年基于節約彩禮和結婚成本的原因,也願意選擇緬甸女子。因為他們只需要支付低則數千元、高不過兩萬元的“彩禮”,就可以“娶”到一個媳婦。
緬甸女子非法入境的另一個途徑是中介機構或人販子。一些人販子看到有利可圖,專門到中緬邊境地區打工,從中結識並拐騙緬甸女子到內地,販賣給單身男青年。
駐馬店市出入境管理處處長熊新華說,從非法入境和居留當地的緬甸女子的情況看,有的是丈夫死亡或離異後帶著小孩,生活艱難,願意來中國生活,不願回去;有的是年齡偏大,在當地找不到對象,願意到中國來。
“還有一種情況是,外出打工被人販子拐賣到中國。這些人願意回去。”熊新華說。
公安機關的一份排查情況顯示︰近年來,非法入境進入新蔡的緬甸女子逐年增多。尤其是2005年,人數更是急劇增加。
2005年6月,新蔡公安局偵破了一起拐賣緬甸籍女子案。公安機關從被群眾送到派出所的兩名緬甸女子入手,一路追查,發現了一個盤踞在雲南瑞麗市的拐賣緬甸女子的犯罪團伙。這個犯罪團伙被搗毀後,新蔡排查打擊“三非”的工作全面開展。
“2005年以來,我們對‘三非’人員進行了全面清查、打擊和遣返,收到一定成效。共查獲103名緬甸女子,打掉拐賣外籍女子犯罪團伙兩個,查獲犯罪嫌疑人16人,已逮捕8人。”新蔡縣公安局長王一峰說。
遣返之路
他們用了將近4天的時間……由新蔡到遣返目的地,4000多公里的路程,他們幾乎都沒合過眼。
對于查獲的非法入境緬甸籍女子,按照規定應當遣返回國。
2006年2月13日上午7時,由張建林帶隊,新蔡縣公安局數名民警從縣城出發,對5名緬甸籍女子進行遣返。兩個小時後,他們到達駐馬店。在辦完交接手續後,張建林一行準備登上前往昆明的火車。
時值春運,張建林一行犯了愁︰帶著這些特殊的“嫌犯”,怎麼能擠上火車呢?
通過車站派出所提供的特殊通道,遣返隊員順利進站,並擠上了餐車。但是在餐車上也沒有立足的地方。在車上站了35個小時後,第3天上午10時半到達昆明。
在車上,最重要的事就是看好這些緬甸女子。因為不是刑事犯罪,用手銬將她們銬在座位上並不合適。張建林他們只能目不轉楮地看管著她們,防止逃跑,尤其上下車的時候。
到達昆明後,辦理交接手續,由對方開具有關介紹信。然後,張建林他們帶著遣返的緬甸女子,開車跑了一夜的盤山公路,到達瑞麗——一個邊境線附近的城市,交給邊防拘留審查所。把人交了後,張建林他們終于松了口氣。
新蔡——駐馬店——昆明——瑞麗,他們用了將近4天的時間,張建林曾經估算過,由新蔡到遣返目的地,4000多公里的路程,他們幾乎都沒合過眼。
在此之前,張建林等人在2005年就進行過兩次緬甸女子的遣返工作。其中一次恰逢學生放假時間,同樣一路疲憊。
從2005年以來,新蔡已經遣返34名緬甸女子。每次遣返都需要一定警力,而1990年上級機關制定的每遣送一人1500元的經費標準,顯然不能滿足目前遣返工作的需要。
“這是一個苦差!有時私下還要倒貼錢。”一名參加過遣返工作的民警說。
何處歸程
她們身份的非法,注定了這些“婚姻”的尷尬和變數以及將來引發的一系列後遺癥。
事實上,遣返緬甸女子最大的困難並不只是遣返路途上的艱苦,遣返前的說服工作更讓人頭疼。一個重要原因是,不少緬甸女子不願意回去,而願留在這里繼續自己的“新娘”生活。
新蔡一名民警去一家“娶”有緬甸女子的農家排查,在屋子里對男人做思想工作的時候,女人借口去做飯,從廚房的另一個出口躲開了。
“先期遣返走的,大部分是願意回去的或經過做思想工作,勉強同意回去。而現在依然滯留在這里的,思想工作很難做通,她們多數堅決不回去。”一位派出所民警說,“她們一看到警車就躲起來了。”
一些緬甸女子已經在這里生兒育女,與其他村民逐漸融合,過上了“正常”的生活——除了沒有合法的身份。
“強行遣返,等于生生拆散一家人。”一位基層民警告訴記者,“遭到的抵觸可想而知,甚至惡化了警民關系。”
在前去查獲的過程中,往往需要出動大批警力——他們遭到村民阻撓圍攻的幾率極高,甚至有的緬甸女子在被遣送走後,又被男方接了回來。但是,她們身份的非法,注定了這些“婚姻”的尷尬和變數以及將來引發的一系列後遺癥。
駐馬店市公安局副局長韓保貴分析說,一方面,婚姻的非法使得這種行為本身觸犯了法律;另一方面,他們的後代難以入戶,形成“黑戶”,在以後的入學上存在著難以解決的問題。
一場全國範圍內的整治正在進行。2006年4月,河南省公安廳決定,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至9月20日,河南將在全省範圍內開展為期5個月的清理“三非”外國人專項整治行動。在駐馬店市,整治行動已經進入了第二個階段︰摸排。
“通過全市聯動,已經初步摸清‘三非’人員比較集中的新蔡、正陽、上蔡和平輿4個縣,涉及鄉鎮10余個,人員70余名。為下一步的集中整治奠定了良好的基礎。”駐馬店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長熊文修說。
按照規定,查獲的非法入境緬甸女子要全部遣返,“發現一個,遣返一個”。
“其實不想走,其實我想留。”一些緬甸“新娘”為了生存,希望能夠留這里。然而在非法條件下,她們的夢想也像泡沫一樣,容易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