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台灣大城小調
市長:公爵大哥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文學創作其他【台灣大城小調】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不分版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精明台灣仔 東瀛大吸金  他騙倒日人 海削2億美元■
2005/09/23 07:58 瀏覽4,024|回應1推薦1

公爵大哥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公爵大哥

■精明台灣仔 東瀛大吸金  他騙倒日人 海削2億美元■

陳志賢/台北報導

台灣籍男子許宏達、鄭海川等人,涉嫌在日本沖繩開設「FOREX」投資公司,佯稱其研發一套外匯買賣的特殊軟體,保證從事外匯投資必獲高利,向沖繩、東京地區的五、六千名投資人吸金詐騙,共詐取二億元美金,事後再透過香港、台灣的「永裕富」集團跨國洗錢,侵吞龐大資金。

    不少日本投資人除了在日本國內提起司法訴訟,日本警方已展開調查,日前並跨海向台灣調查局檢舉。本案引起日方高度關注。

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日前已經依詐欺、違反期貨交易法、洗錢等罪嫌,將許宏達、鄭海川、「永裕富」國際財務管理公司負責人婁國維、李明達、許宏達秘書李鈺綾、「山協高」公司負責人鄭瑞香、總經理陳瑞山、林靜華等八人,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台北地檢署基於全案涉及跨國洗錢、犯罪資金龐大,特別指派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偵辦。但據悉,許宏達目前人在日本。

    跨國洗錢 規模打破在日紀錄

    調查局說,許宏達等人在日本詐騙金額,估計超過二、三百億元日幣、折合美金二億元、新台幣則有七、八十億元,無論是受害人數及詐騙金額,都堪稱是歷年來台灣人在日本國所犯下最大宗的經濟犯罪案件。

    據調查,民國八十年間,許宏達在台灣涉及「聯信」貴金屬公司以黃金期貨吸金案,捲款一億七千萬元潛逃,而喧騰一時,事後許宏達持化名「許田宏」的日本護照,出境逃匿日本,一度遭台北地院通緝。

    八十九年間,許宏達與另名台灣人鄭海川在沖繩那霸市,成立「FOREX」投資公司,向日本投資人吹噓自己擁有一套外匯買賣的特別軟體,能夠準確、有效掌握外匯變動的時間點。

    賞甜頭誘入局 六千人上當

    許宏達等人向日本投資人保證有一到三成的獲利,從事外匯保證金買賣,吸收大筆資金,一開始,許宏達等人按月付給投資人高額利息,讓投資人嘗到甜頭,不疑有他,繼續投資,甚至加碼買進,估計吸金超過二、三百億元日幣,投資人超過五、六千人。

    去年三月間,許宏達突然宣布公司負債一百五十億元日幣倒閉,緊接著捲款逃逸,造成日本投資人恐慌。

    經市調處清查資金發現,許宏達等人將日本投資人資金,以下單買賣外匯為由,匯至他在香港成立的「永裕富」集團後,再洗錢轉匯至台灣的「永裕富」、「山協高」等公司帳戶。

    台灣「永裕富」公司負責人婁國維等人再以買賣外匯名義,分別在萬通、巴黎、台新等銀行進出資金,事後以虧損為由解約。而台灣「永裕富」公司也在台灣鼓吹外匯買賣吸金,目前投資人僅有十餘人,詐騙金額約新台幣數十萬元。

    市調處發現,雖然日本投資的資金超過二億元美金,但實際上「永裕富」集團買賣外匯的金額卻只有美金三千萬元。

    事後,日本投資人因打官司求償,許宏達集團陸續償付六千萬元美金,投資人回收只有三成,損失慘重,但其餘美金一億三千萬元資金卻流向不明,市調處懷疑,這高達一億三千萬美金的款項,疑遭許宏達集團侵吞朋分。

2005.09.23

<轉貼>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1249&aid=1390266
 回應文章
◎太平洋證券爆掏空  檢調搜索
2005/09/23 08:03 推薦1


公爵大哥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公爵大哥

◎太平洋證券爆掏空  檢調搜索

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知名的太平洋證券爆發疑似掏空弊案。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發現,太證董事長何志強去年七月以四十一億六千萬元高價,買下四十三億元股本的花蓮企銀近一成股權,涉嫌掏空太證資產,昨天兵分十路,搜索太證、花企及何的住所,查扣大批帳冊。

專案小組透露,沒有財團背景的何志強,近半年來先拿下太證經營權,又因買下花企在證券圈聲名大噪。他以每股十元,向花企原股東「中日集團」買下每股淨值只有三元的股票,懷疑他勾結中日集團掏空太證資產。

專案小組原本昨天打算約談何志強到案,但因搜索地點太多,加上查扣的帳證資料需要過濾分析,因此臨時決定擇期再約談他到案。

據調查,花企在全國有卅一個據點,三分之二在大台北地區,在太證購買前,逾期放款比率高達百分之廿五點九三,是所有本國金融機構中最嚴重的。

辦案人員調查,去年七月一日,太平洋證券未經忠實鑑價,即以每股十元的高價位,以比市價高出四億一千萬元的總價,取得花企百分之九點五三股權,成為花企最大法人股東;事後再與中日集團高層朋分利益,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

【2005/09/23 聯合報】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1249&aid=1390269